315专题报道|东风风神AX7自燃 厂家“过保不担责”引争议
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汽车消费维权再度成为热点。如今,我国汽车销量与保有量连年攀升,汽车已走进千家万户,随之而来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也备受关注。为守护广大车主合法权益,聚焦消费痛点,网通社推出3·15汽车维权系列报道,直击汽车行业消费乱象、为汽车消费者发声护航。

据新浪汽车投诉平台信息显示,一辆东风风神AX7在行驶途中突发自燃,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定书明确“发动机高温摩擦引发火灾”,但车主在与厂商沟通时,却被以“车辆已超出三包期”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据车主发布的投诉信息,事件发生于2025年11月12日。车主描述,车辆行驶途中引擎盖突然冒烟,随后燃起明火。消防人员到场扑灭火灾后,车辆前部已完全烧毁。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明确认定,起火点为发动机,起火原因为“发动机高温摩擦引发火灾”。

在事故调查完成后,车主随即联系东风风神厂家及4S店。厂家派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但未就事故原因和责任给出明确答复。据车主在投诉中表示,厂家的处理态度是“以车辆已超出三包期为由推脱责任”。
车主对此表示无法接受,并在投诉中指出:“我的车辆确实已过三包期,但对于车辆行驶中自燃这类重大的质量安全问题,厂家必须给出明确答复和处理结果。”车主认为,在正常行驶中发动机因高温摩擦引发火灾,属于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不应仅以“过保”为由免责,要求厂家补偿因自燃造成的一切损失。

2月10日,东风乘用车厂家回复:客户反馈的问题厂家已知晓并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4S店和客户进行对接,正在积极的沟通处理中。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结果,感谢客户的支持与谅解。

这起争议凸显了汽车安全事件处理中的一个普遍性难题:当消防等权威部门已明确认定自燃源于车辆自身质量问题,而车辆又恰逢超出“三包”有效期时,厂商的免责条款与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应如何平衡?对于这类可能源于产品设计或制造缺陷的重大安全隐患,厂商是否应承担超出“三包”期限的责任?
(图/文 网通社 卓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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