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网文许可证的表演类和网络演出剧(节)目是如何定义的?是本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文网文许可证资质是网络文化产品重要的资质,经营范围很是广泛,包括网络表演、网络音乐产品、网络动漫/动画产品、网络展览及比赛活动、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艺术品六大类。其中网络表演和网络演出剧(节)目这两类尽管都从事表演形式,但场地、表演类型上具有很大的差别,接下来通过本文的分享,小编教您了解文网文许可证的表演类和网络演出剧(节)目是如何定义的?对您申请相关资质有所帮助哦。下面看看“文网文许可证的表演类和网络演出剧(节)目是如何定义的?”。
一、表演类介绍:
1)表演类: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络在线表演等类型的网站,以网络表演者个人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PC端、APP为载体,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我们需要注意的一点,是现场进行的直播表演,耳不是录播形式下进行的,所以在办理这个文网文资质的过程中,需要请专门的直播人员进行直播表演,直播内容需健康。另外电商类(直播带货)、教育类(上网课,在线教育)、医疗类、培训类、旅游类、体育类、聊天类、金融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
2)表演的禁止内容
①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禁止内容的;
②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暴力、低俗,摧残表演者身心健康的;
③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用户的;
④以偷拍偷录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⑤以虐待动物等方式进行表演的;
⑥使用未取得文化行政部门内容审查批准文号或备案编号的网络游戏产品,进行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的。
二、网络演出剧目(节)类别介绍
1)网络演出剧(节)目:是在舞台场景下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包括音乐会、音乐节、演唱会、舞台戏剧(含话剧、歌剧、音乐剧、舞台剧等)、曲艺、杂技以及国外特色舞台文艺等演出活动(属于“舞台演出活动”),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另外属于提供网络演出剧(节)目的还包括:境外举办的舞台演出活动并通过网络直播的、将录制的舞台演出活动以音视频形式利用互联网提供的、提供专门为互联网传播制作的无现场观众舞台演出活动或虚拟舞台演出活动的、通过个人直播间提供舞台演出活动的。
2)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从事网络演出剧(节)目经营活动,应向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取得经营范围包含“网络演出剧(节)目”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三、关于文网文许可证办理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2)企业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3)公司属于内资企业,企业股权无外资;
4)网站域名证书;
5)需要8名以上适应互联网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部分地区)。
综上所述,本篇内容介绍了“文网文许可证的表演类和网络演出剧(节)目是如何定义的?”的文章,竭诚为您服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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