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律所再对新东方发起集体诉讼 指其报表有误
(i美股讯)北京时间9月19日 继8月份美国律所Holzer Holzer & Fistel, LLC对新东方发起集体诉讼后,The Rosen Law Firm又发起对新东方的集体诉讼。该律所号召2009年7月21日至2012年7月17日购买新东方股份的股东参与该诉讼;诉讼将于2012年9月21日进行。
该律所在起诉书中表示,新东方公司及其CEO发布了虚假及误导性财务信息,并断言:
1、新东方提交给SEC的财务报表中合并的一家子公司的财务不合规;
2、公司对拥有的特许经营品牌事实存在错误披露;
3、一些特许经营费被夸大;
4、公司运营的学校是国家资产;
5、所以,新东方提交给SEC的财务报表是虚假的、具有误导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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