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沈玮青)昨日,两家美国律师事务所Rosen和Rigrodsky & Long分别宣布,将代表分众传媒的股东对该公司展开调查,以确认该公司是否违反了美国联邦证券法案。
两家律所表示,将代表所有在2009年6月30日至2011年11月20日期间购买了分众传媒股票的股东对该公司发起调查,以发现该公司及其某些高管人员是否如浑水研究所发布的报告所言,有违法行为。其中,Rosen律师事务所在公告中还向投资者提供了中文的联系方式,“如果您讲中文,请致电张律师 212-686-1060,或电邮 szhang@rosenlegal.com,咨询本案的具体信息”。
据悉,如果律所发起此类调查,下一步可能会对所调查的对象发起集体诉讼。业内人士表示,集体诉讼案件普遍采用胜诉酬金制度,即律师与委托人先签订合同,在败诉时不收取任何报酬,在胜诉时,律所按诉讼所得金额的20%-30%收取报酬。由于法院所判赔偿金额往往要达到上亿美元,这就极大地激发了律师参与维护投资者权益的积极性。不过,此类上市公司的集体诉讼案件在美国很常见,其中绝大部分往往以和解形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