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是变频空调,得到的却是变速空调,于是一位消费者把商家告上法庭。最近,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消费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经销商应按合同中的特别约定,向原告消费者赔偿所购买空调的10倍价款。
事情源于一个小区里的空调促销活动,当刘某对一款变频空调发生兴趣时,促销员对他保证:所提供的空调都是厂方直接供货。于是刘某在签订买卖合同后,买下了这台空调。买卖合同还有特别约定:提供的产品为大2P变频空调,如果经销商提供的是虚假产品,则假一赔十。
一周后,经销商来到刘某家安装空调时,告知他原定的空调最近断货,只能提供一款升级版的空调。刘某认为升级版应该更好,便同意安装。一个月后,一位懂行的朋友来做客,告诉刘某这款空调不是变频空调,只是普通的大2P变速空调,于是引发了这起诉讼案。
被告经销商在庭审中辩称,提供给刘某的空调价格与合同签订的价款一致,况且更换空调也是经过刘某同意的,自己并没有欺骗消费者,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赔偿要求。
原告刘某认为,经销商在安装空调时,仅仅告知这是原款空调的升级款,使得他误以为该空调也是变频空调,然而更换的空调只是普通的变速空调,与合同中所约定的不符,应根据双方的特别约定进行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了买卖合同,被告经销商提供的空调须为大2P变频空调,但在合同履行时,被告提供的空调却只是普通的变速空调,违反了合同约定,根据合同中的特别约定,被告需向原告赔偿10倍价款。(通讯员凌莉 杨名 记者 徐亢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