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协、市律师协会昨日联手质疑电信资费———
本报记者报道 “尽管电信一再推出各种通信资费的优惠,但显然消费者提出的以降低手机资费为主的合理要求很多还没得到满足”。昨天市消协、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提出电信资费改革意见,建议降低资费标准、取消月租费和双向收费、取消各种套餐、取消漫游费、实行同网同价,消费者要求明明白白消费。
■市消协认为电信行业20%利润过高
根据统计,我国的电信资费标准属于偏上水平,国外发达地区消费者用于电话消费的金额不到收入的5%,而国内则达到了8%到10%,预计到2007年底,我国手机用户将达到6.3亿,国内手机用户的更换量将达2亿部,手机资费开支已成为许多人日常开支中的一个大项。
据电信专家分析,我国电信企业的利润高于20%,即使是电信业十分发达的美国,利润率也不到1%。我国高额电信资费带来的高额利润已形成了垄断暴利,进而造成了垄断福利对社会福利的剥夺。
■电信“套餐”花样太多使用条件限制太多
市消费者协会、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建议电信企业:降低电信通信资费标准,电信运营企业应当将成本、利润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推动价格信息透明化。取消月租费和双向收费,实现彻底的零月租和单向收费。取消各种套餐,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明明白白消费。
消协认为,电信资费中,各种套餐品种花样繁多,计算复杂,甚至模糊资费构成和使用条件,套餐制度表面看起来优惠,但是由于使用条件的限制,只能使部分消费者得到优惠,绝大部分的消费者则被排除在外,由此可见,各种各样的套餐制度实际上是电信企业的促销手段。
■手机漫游成本几乎为零 收取“漫游费”属于暴利
消协方面强烈建议取消移动通讯漫游费,实行同网同价。电信专家分析指出,“手机漫游的成本几乎为零,手机漫游的全过程,不过是由网络传送几个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比普通电子邮件还简单的信息,其成本与每分钟都要收取两角钱的费用何止相差千万倍!”而且,在世界上其他国家几乎都不收取移动漫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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