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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发生了两件小插曲:我几乎是同时面临着两个官司。7月份,先是我的一个雇员告我。她是我在MIT的一个同事,当时为了融资,我雇用了她,跟她签了个协议。在写商业计划时,发现她根本不称职,性格上有深刻的缺陷,我决定解雇她,她就跟我打官司;另一个官司是与ISI公司,我必须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我的新公司同ISI业务范围相竞争的关系。钱还没融到,我就得花钱去打官司。后来这两笔官司花费近4万美金,直到我拿到第一笔风险资金时才付清。
我当时已没有退路。我当时甚至还在想,如果我失败了,ISI还让不让我回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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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