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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会时间安排: 1.展览会布展时间: 标准展位布展时间:11月10日 8:30至17:30 11月11日 8:30至21:00 特装展台布展时间:11月08日至10日 8:30至17:30 11月11日 8:30至21:00 2.展览会展出日期:2003年11月12日至16日,共五天 其中:开幕典礼: 11月12日 10:00至12:00 展出时间: 11月12日 12:00至16:00 11月13日至15日 9:30至16:30 11月16日 9:30至15:30 3.展览会撤展时间:11月16日 16:00至17:30 11月17日 8:30至17:30 请各参展单位严格遵守展览会的时间安排,按时进行布展、展示和撤展工作(请注意:11月16日16:00,展馆开卷帘门,各参展单位凭组办单位发放的“出门条”方能由展览馆内撤出展品。);否则,自行承担因违反或未能完全遵守展览会时间安排导致的人身伤害、展品丢失或损坏及其它经济损失等不良后果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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