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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这是三年前的事。彩电业经过多年鏖战,已经趋向白热化,其中排名在前十位的就有企业C和企业L,企业C 相对要比企业L盘子大点儿,排名也先靠前点儿,但都面临同样的问题,那就是彩电业利润越来越薄,哪家都不好过。这时,又正是互联网热潮风起云涌的时候,企业C为了加快境外上市的步伐,也在制造信息家电的概念,其老总每每接受采访言必称Internet,其副董事长也主抓信息家电的业务。 企业L当时的总经理便是从企业C跳槽过去的,对其在C企业所遭受的待遇愤愤不平。许多从C企业出来的人,第一个去处便是L企业,由此两家结怨甚深。除了在市场上相互攻击之外,在整个公关传播上,双方还没出现短兵相接的情况。但这种局面由C企业副董事长在接受一次采访时而有所改变。“目前,C企业的产业结构是彩电业所占比重过大,随着C企业进军互联网业,彩电业务在C企业的总体比重将成下降趋势”,这一番言论被媒体读解为“C企业淡出彩电业”。 企业L的总经理看到该报道时如获至宝,旋即下令各地分公司停发本企业的软性文章,全面联系媒体连载关于C企业这篇报道,并且雇请“枪手”撰写C企业缘何淡出彩电业的评论文章,一方面印制成单张在终端卖场派发,另一方面又联系多家媒体,出钱在报刊上刊登。一时间关于C企业即将淡出彩电业的报道传遍大江南北。原打算购买C企业彩电的顾客担心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纷纷投向别的品牌。据C企业营销总部粗略统计报告,当月的回款额至少比上年同期少了数千万元。C企业查清原由之后,首先在最初刊载那篇报道的媒体发布严正声明,断然否认传闻所言,紧接着又高调对外宣布,境外财团向C企业注资风险投资3000万美元的消息,经过一系列的努力,C企业逐渐恢复了市场的信心,同时,又收集证据在贵州法院起诉了L企业,事件的结局是L企业被判向C企业赔偿损失20万元,并向C企业公开道歉,L企业总经理自此移居国外,一去不还。 三年后市场又传出L企业即将淡出彩电业的消息。当然,这是后话不在本文所讲述之列。由此事例,我们可以看到将公关宣传作为不正当竞争手段虽可得手一时,却难以风光一世。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媒体上各企业嘴仗不断的今天,恪守起码的商业道德是何等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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