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搜狐IT】刘育英 董江勇 10月21日北京联合报道 信息产业部的多名高层官员近日在北京介绍了香港开放五项电信业务的实施细则,共有来自包括电讯盈科、和记等知名运营商的近四十多位香港电信业人士出席。
这五项业务是今年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附件中的内容,具体内容已于十月一日宣布对香港开放,它们分别是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都是主流增值电信业务,在内地发展非常快。
香港人口总数只有六百七十多万,却有六家移动运营商,激烈的竞争各家运营商都处于维持水平,而内地的移动市场增长快于香港,到今年已经有两亿四千多万用户,开放这五项业务给香港电信企业带来新的商机。
而且,这次对香港开放增值电信业务的时间,比中国入世时所承诺的关于电信业开放的时间表还要早一年。从业务范围讲,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和呼叫中心业务是中国入世承诺中所没有的业务。从地域上讲,中国入世时承诺电信业开放限于内地十五个城市,而此次对香港开放电信增值业务地域没有限制。
这些特殊之处引起香港电信界人士的投资热情,他们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具体的政策和法规。香港特区政府工商及科技局在和信产部磋商后组成香港电信界代表团,由副秘书长黎陈芷娟女士率领,参加此次的电信政策说明会。
电信产业部综合规划司张春林司长介绍说,香港服务提供者在中国开展这五项业务,需先与内地一家公司成立合资公司,港方拥有股权不能超过百分之五十。如果经营跨省业务,注册资金需在一千万元以上人民币,如果是经营省内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需要一百万元人民币。
合资公司成立后,进行电信业务审批,有四个阶段,信产部法规司蒋耀平司长介绍,第一阶段是由中方主要投资者向信息产业部提出申请,经过信息产业部审查,符合规定的,颁发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第二阶段,中方主要投资者凭审定意见书向商务部保送设立的合资企业的合同、章程,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取得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批准证书;第三个阶段,中方主要投资者凭批准证书到信息产业部申办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第四个阶段,中方主要投资者凭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批准证书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注册登记手续。
信息产业部作为行业主管,主要受理第一阶段和第三阶段手续,受理部门分别是综合规划司和电信管理局。审批依据主要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等。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投资者负责向信息产业部提出申请,并保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合资各方资格证明及规定的其他证明,信息产业部审查增值电信业务,在九十日内审查完毕,做出批准和不予批准的决定。
在信产部官员对政策做了解释之后,这次说明会还安排了港商的提问。
有港商代表问道,是否可以和一家已经拥有牌照的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利用对方的牌照开展业务。官员答道,不可以。
还有代表问,信产部受理业务申请是四月一日至二十日和九月一日至二十日。这意味着,香港服务者如果申请电信增值业务,最早也要到明年夏秋才可正式运行。信产部表示,对于一些操作问题,信产部也在进行研究。但是在新政策出来之前,仍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业管理规定》进行,这也就意味着来自香港的运营商将不可能与国内的传统四大电信运营商进行合资运作,今后无论是移动、联通还是其他电信运营商将面临来自香港方面的正面竞争。
记者在对几个代表采访发现,香港的电信企业非常关注内地开放电信增值业务的情况,毕竟能够早进来一步,就能够占领更多的先机。但是由于政策刚刚公布不久,大部分企业仍处于观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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