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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周刊》:作为一项技术,互联网处在什么阶段? 贝索斯:现在就象电的应用的早期,互联网以及随之而来的应用大概就相当于1908年的Hurley洗衣机,当时还没有插座和开关。 《商业周刊》:你现在对什么技术最激动? 贝索斯:最著名的是Wi-Fi。任何能使人们更轻松地上网的技术对我们都是大好事。 《商业周刊》:亚马逊在技术上能保持优势吗? 贝索斯:通过自己建立新技术,我们提供了更好的客户体验。这会给我们带来优势吗?绝对会。如果我们现在只躺在成绩上,就无法享受这种优势的好处,我们必须继续创新。 《商业周刊》:技术是否曾经给企业带来最大的竞争力差别? 贝索斯:我不能谈论别的公司,对于我们,答案是肯定的。我们早来晚走就是为了技术,我们的重点是聘用最好的、最聪明的软件工程师和计算机科学家。这造成了我们的客户体验的差别。我们的事业是全新的,如果遵守第二法则,跟随而不要领跑,我们就会遇到大麻烦。 《商业周刊》:但是,虽然亚马逊创建了新技术,主要产品却是购物服务,你们的经历与面向消费者的公司有什么差别吗? 贝索斯:零售业三个最重要的要素是位置、位置、位置。我们的消费者业务最重要的三个要素是:技术、技术、技术。这取代了房地产业务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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