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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用反科学谎言拯救信仰
            --评丁林《拯救信仰的努力》

·方舟子·

  丁林试图调和基督教信仰和科学的文章《拯救信仰的努力》,和早先我已批驳过的他的另一篇传教文章《重新审视猴子审判案》一样,都不过是在重复美国基督教传教士的宣传,谎话连篇,错误百出。全文洋洋洒洒六千多字,没有必要一一反驳,我只挑出其中两段分析一下,就可知道那都是什么样的货色。

  “有些物理学家面对同样的方程组,却有不同的看法。物理学家Paul Davies说,物理定律之完美说明,必定有什么东西在这些定律的背后,必定有什么至高至上的东西在驱动着宇宙里完美的数学规律。斯蒂芬?霍金本人也把上帝和物理定律联系在一起,他和Paul Davies一样,说现代物理学寻求的能够把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结合起来的统一理论,是‘上帝的旨意’。”

  丁林显然对霍金的学说一无所知,甚至对霍金生平也所知甚少(在前面他把霍金称为“诺贝尔奖获得者”,事实上霍金从未获得过诺贝尔奖)。他显然没有读过霍金的《时间简史》,真的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不会有霍金认为“有什么至高至上的东西在驱动着宇宙里完美的数学规律”的误解。在书的最后,霍金虽然提到“the mind of God”(“上帝的心智”,丁林将其译做“上帝的旨意”乃是误导),但是就像爱因斯坦说“上帝不会在掷骰子”一样,只是一种比喻用法。同时那也是在用典,因为早期物理学家像牛顿等人声称其研究是在寻找“上帝的心智”,霍金在此指出所谓“上帝的心智”就是物理学总规律。也正如因为爱因斯坦喜欢用“上帝”的比喻,原教旨基督徒就一贯造谣说爱因斯坦信神一样,他们也因为霍金用了“上帝的心智”一词,也造谣说霍金信神。对此霍金有过明确的澄清。他在接受哲学家里妮?韦伯(Renee Weber)的采访时,有这样的两段对话:

  
韦伯:在此意义上,你用“上帝”一词时,更像是把它做为与宇宙规律意义相同的原则。并不是在暗示一个精神的存在。

  霍金:是的。……

  韦伯:在十七世纪开普勒和牛顿觉得他们是在寻找上帝的有逻辑、有秩序的心智。既然现在我们不再相信(上帝),那么当我们看着这些方程时,我们又是在寻找什么呢?

  霍金:我们仍然相信宇宙应该是有逻辑和美丽的。我们只是抛弃了“上帝”一词。(见The Scientist 1[7]:15, Feb. 23, 1987)

  这就清清楚楚地表明了霍金并不认为在宇宙规律的背后还有什么至高无上的东西在驱动着。和爱因斯坦一样,霍金的“上帝”其实也就是斯宾诺莎的“上帝”,也就是“大自然”的代名词,和基督教的“上帝”、以及其他宗教的“上帝”都不相干。

  丁林之所以在文中或真或假列举了一些著名科学家的信神言论,无非是想说明科学理性与宗教信仰并非两极对立。但是个案说明不了问题,更有说服力的是统计数据。丁林在文章开头和最后倒是都举了个统计数据:在美国这个科学最发达的国家里,95%的人信神。美国是科学最发达的国家,并不等于美国人就都具有科学精神,事实上绝大部分美国人都不知科学为何物,这是美国科普界人士的一个共识,他们常常感叹普通美国人科学素养之差。所以这个统计,是不能用做佐证的。更有说服力的是以美国科学院院士为代表的杰出科学家,而他们当中,只有7%的人信神(Nature 394, 313 (1998))。对这个与己不利的证据,丁林当然就视而不见了,而只拿不懂科学的普通美国人和个别的科学家说事。

  丁林的反科学立场,更集中表现在对进化论的攻击上:

  “上世纪初,达尔文进化论之所以引起极大争议,因为这是第一次把科学对动物的研究结论延伸到人类身上。宗教界指责进化论剥夺了人类的尊严,而科学理性认为这种指责是无的放矢。但是,达尔文进化论很快就引出了社会达尔文主义,并且被德国科学家接过去发展出关于种族优劣的‘优生学’理论。这是纳粹德国动员全国参与反犹灭犹,杀害以百万计犹太人、吉普赛人的种族灭绝政策的‘科学依据’。纳粹的这种‘科学理论’和政策,一开始就遭到美国人民的反对,而最早对社会达尔文主义提出质疑的,不是科学界,而是宗教界人士。”

  这段话,几乎每一句都是错的:

  第一,社会达尔文主义并不是由达尔文进化论引出的,而是由斯宾塞在达尔文发表《物种起源》(1859年)之前就已经提出了,在斯宾塞于1851年出版的《社会静态学》(Social Statics)一书中就已形成完整的体系,此时距《物种起源》出版还有8年之久。斯宾塞的学说也用到了进化论,但是用的是拉马克的直线式进化论,和达尔文的分歧式进化论没有关系。达尔文虽然采用了斯宾塞对生物进化论的某些说法(包括采用“适者生存”一词),斯宾塞后来也将达尔文进化论拉来做依据,但达尔文本人从来就不赞同斯宾塞的社会观。所以这种既非从达尔文进化论引出,也不被达尔文本人所认同的社会理论,更确切地应该被叫做“斯宾塞主义”。

  第二,“优生学”的“科学依据”,最主要的不是进化论,而是当时刚刚诞生的孟德尔遗传学。美国人民也不是一开始就反对“优生学”,恰恰相反,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大规模开展“优生学”的国家,比德国都早。在20-30年代,美国“优生学”运动兴旺发达,鼓吹者包括各方面的人士,其中也有大量的宗教界人士。在20年代,有几十个州的议会通过了对社会不适者强制进行绝育的法案。所谓社会不适者包括“低能”者、疯子、犯罪分子、病人(包括肺结核、梅毒、麻疯病和其他慢性传染病患者)、盲人、聋子、残废,以及孤儿、无家可归者、流浪汉等一切带来社会负担的人。到1935年,有28个州通过法律对孤儿院的孤儿、精神病院的病人和监狱的犯人强行实施绝育手术。光是加利福尼亚一州,就将12941人强行送上了绝育手术台。最早批评“优生学”的,也绝不是宗教界人士的专利,其中也有生物学家,包括摩尔根(见1925年发表的《进化和遗传学》(Evolution and Genetics)),甚至还包括以前被丁林做为反面人物诽谤过的两位反宗教人士:大律师达娄(Clarence Darrow,1926年发表《优生学崇拜》(The Eugenics Cult))和大记者门肯(H.L. Mencken,1927年发表《论优生学》(On Eugenics))。在英国,新达尔文主义的先驱者、马克思主义者荷尔登也是最早批评“优生学”的人士之一。

  第三,纳粹德国的“种族卫生”运动一开始是以美国的“优生学”运动为榜样的。在1934年,纳粹就公开声称美国的优生立法是他们的榜样。这时候美国舆论的总体倾向不是反对,而是支持纳粹德国的“种族卫生”运动。到“种族卫生”运动演变为大屠杀后,美国舆论才开始转向。纳粹德国的“种族卫生”运动的理论基础,事实上和进化论也没什么关系,而是源于法国伯爵戈宾诺在1853-1855年出版的一部鼓吹人种退化导致社会败坏的四卷本著作《论人类种族的不平等》,这时候距《物种起源》出版,也还有4年。

  在美国和在中国试图调和科学和宗教,有截然不同的动机。在所有议员和绝大部分公众都自称信神的美国,宣扬科学和宗教不冲突,是为了争取信神者接受、支持科学,目的是为了科学研究尽量避免宗教势力的压制。而在中国,宣扬者的目的却是为了传教,其实质是反科学。这就是为什么美国的宣扬者多是值得敬重的科学人士,而中国的宣扬者却往往是无知无畏无耻之尤。丁林的一再表演,无非一再证明了这一点,虽然这些人,在中国的知识界很有市场,甚至被视为“高明”。

  200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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