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大事记 2002年,广东互易与北京因特国风网络软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3721公司)签订合作协议,3721公司承诺互易为广东地区网络实名独家销售代理商。 2002年,广东互易成为3721公司最大的网络实名销售代理商,使广东成为网络实名全国最大的销售市场。 2002年底,广东互易发现3721缺乏诚信,多次违反合作协议,并与之交涉。 2003年2月,广东互易委托律师收集证据,研究是否终止与3721合作。 2003年3月31日,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为维护互易广大客户的利益,广东互易向3721公司正式发出律师函,宣布终止与3721的合作协议。 2003年4月初,一些媒体相继收到并刊登了3721公司关于取消广东互易网络实名代理资格的声明和公关新闻稿。有关声明和公关稿严重歪曲事实,对广东互易企业名誉权和商誉权造成严重损害。对此,广东互易已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以维护广东互易的合法权益。 互易解除3721合同的起因:3721缺乏诚信 互易于2003年3月主动解除与3721合作关系,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 3721公司对销售商缺乏诚信,不尊重合同,过河拆桥。 互易与3721合作初期,由于网络实名在全国的用户认知度很低,开拓的过程遇到很大困难,但凭借互易“重承诺守信用”的经营理念,以及多年来在企业信息资讯服务方面的成功经验,为网络实名成功地开拓了广大市场,并使广东市场成为网络实名全国最大的销售地。可以说,互易为网络实名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互易也成为了3721最大的核心代理。 但市场做起来后,3721方面过河拆桥,为最求其利益最大化,多次违反协议,破坏合作,不但拒不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反而采取手段破坏广东互易的销售和服务体系,支持我们的二级代理直接向3721直线代理,且煽动原互易的一些销售人员为脱离互易并为其做市场,严重违反了双方合作精神。自2003年2月份开始互易已不断收到关于3721违约行为的信息并多次与3721就此问题交涉,但3721并没有接受我们的意见,也并没有终止违约行为,对此,互易认为双方共同合作的诚信基础已不复存在,基于对合作协议的尊重,互易于3月31日委托律师正式向3721提出终止合作关系的律师函。互易考虑到解约的主要原因是3721方面违背合同原则,而且为妥善安排在广东互易购买网络实名的客户的售后服务,所以暂没有对外公布解约事件。 对于最近3721方面的举措及言论,互易已委托律师对于某些与事实不符的虚假消息循合法途径追究法律责任,故此,互易不会对任何哗众取宠、混淆视听的新闻炒作任何回应。互易一贯倡导的是尊重法律、尊重事实。 2. 3721公司管理互联网地址名称缺乏权威性,存在潜在法律风险 根据北京市工商管理局数据显示,3721公司是一个注册资本只有30万元人民币的有限责任公司。网络实名是互联网关键词寻址技术的一种。关于互联网地址名称的管理,各国政府一项将之作为互联网发展的要害资源而由国家直接管理或国家授权机构管理。3721公司对网络名称的管理缺乏权威性。用户对此并不放心,广东互易对此也不放心。 另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一旦3721公司出于某种考虑宣布破产,其对用户仅仅承担30万元的赔偿责任。特别是3721公司近期要求代理开展“卖十年送终身”的网络实名销售活动,显然,在包括3721公司在内的所有企业都无法保证必将存活多少年的情况下,让我们向用户销售10年网络实名并承诺终身服务,存在巨大责任风险。广东互易作为其销售代理,届时无法保证网络实名用户利益。这必将有损广东互易为客户服务的品质。因此,做3721的网络实名销售代理,存在风险。广东互易是一间以客户利益至上,谋求长期发展的公司,对于这种风险,广东互易不得不重新考虑与3721公司的合作。 3. 3721公司对用户缺乏诚信,不顾用户体验,抢注严重。 随着广东互易销售网络实名的深入开展,广东互易发现网络实名在管理上缺乏严肃性,抢注严重。由于发生网络实名恶意抢注他人商号事件,2002年底3721曾在成都被人起诉。同样2002年底,由于有人将“澳门”注册为网络实名而在网站公然拍卖,更是收到社会的广泛批评。2003年甚至出现了一个网络实名同时卖给两家用户的事件。对此,广东互易作为网络实名代理商,不得不对用户的利益表示担忧。 另外,由于3721网络实名软件的安全性不断遭到用户和媒体的质疑,甚至2002年发生了用户以网络实名插件非法驻留用户计算机系统而状告3721公司。因此,广东互易销售人员开始面临越来越多的用户对网络实名的质疑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