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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事件的七大疑问:到底是谁在撒谎?
2003-02-19 12:48  转自: 搜狐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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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搜狐IT记者 陈拥军

  2月17日,当盛大总裁陈天桥站在北京长城饭店的讲台上,当着上百位记者的面,用一种沉重的语气表达盛大对于《传奇》事件最后的观点和看法时,也许在场的人都宁愿相信在陈天桥忧郁的眼神之间闪动的是一份真实。陈天桥说他实在是觉得累,“希望这件事到此为止,我再也不想把精力放在这上面了。”

  然而,就在2月14日,《传奇》事件的另一方,韩国Actoz公司的前任CFO、现在全权处理《传奇》事件的Choi Woong和海外业务负责人Tung-Hai chien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同样一副愁眉紧锁的样子,同样一副无辜之极的表情。无独有偶,一直深居事件幕后的《传奇》“第三者” 韩国Wemade公司中国办事处的首席代表崔淇喆在2月16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言语之间也流露出种种无奈:“事情闹成这样,并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

  盛大、Actoz还有Wemade,完全都是一副很受伤的姿态,好像事件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无辜的,都是受害者,那么,谁是害人者?在整个事件的逻辑越来越显得荒谬的时候,理智告诉我们,在那一张张看似无比真诚、无比恳切、无比无辜的面孔背后,一定有谁在故意混淆和隐瞒事实真相!那么,谁才是这个“披着羊皮的狼”?或者说,到底谁在撒谎?

  ■到底是谁违反了合同?

  当《传奇》事件一天天闹得越来越不可开交的时候,所有人都有一种越来越强烈的期望:能不能把Actoz与盛大签署的《传奇》授权合同全文公诸于众?

  尽管公布合同全文有助于分清双方的责任,但现在看来,这个期望实在有些异想天开,或者说,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无论是Actoz、Wemade还是盛大,都不会这么做!先不说这样做可能会担负泄漏商业秘密的责任,仅仅考虑三方合同中的一些“敏感”内容一旦公诸于众,完全可能影响到今后中韩两方在网络游戏合作方面的利益问题,也足够令三家公司投鼠忌器。

  不过这并不影响这份合同在一定范围内的传播,而有关这份合同中的一些关键点也一再被善于深挖的媒体像挤牙膏似的一点点公布了出来。

  那么,合同中到底都写了些什么?其实,根本不需要把全文公布出来,一些关键的条款就足以让所有关注《传奇》事件的人能够把握和权衡事件几方所处的位置和处境——比如,整个事件中,双方都在指责对方违反了合同,那么,合同中到底怎么说的?

  首先,合同中确实有这么一条被Actoz和Wemade多次提到并强调自己解除盛大运营代理权有理有据的条款:盛大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分成费,Actoz有权解除合同。对于这一点,盛大总裁陈天桥以及盛大为此次事件聘请的吕律师也已经向记者确认无误。不过,跟Actoz和Wemade单纯强调合同条款不同,盛大在承认存在这一条款的同时,一再强调,是因为Actoz和Wemade不能及时提供升级和维护服务,违约在先,所以盛大才不得不这么做。

  盛大的吕律师搬用了有关法律条款解释说,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中,如果合同一方违约在先,那么,另一方有权继续履行合同而不用承担义务!这个“义务”当然就是不支付应该给Actoz的分成费。

  的确,合同中也同样有这么一条:Actoz有义务向盛大提供对《传奇》的维护和升级服务。而由于最后实际上在做维护和升级服务的是Wemade,在三方的补充协议中,又把Wemade加入到了提供服务的对象中。

  “因为Actoz和Wemade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及时足够的维护和升级服务,盛大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采取暂缓支付分成费的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陈天桥还特地向记者解释了“没有办法”的无奈:实际上,游戏开发商和运营商在实际市场运作中的地位是极其不对等的,因为Actoz要“制”我们,他可以有很多“刀子”来捅我们,他可以停止服务、停止升级,甚至停止授权,而我们呢,我们唯一只有一把“刀子”,那就是分成费。

  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是有人在故意狡辩,还是这份合同本身就存在诸多的问题?那么,这两条条款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因果制约关系?在事件双方都各拿一条条款来强调自己的无辜时,问题到底出在哪了?是谁违反了合同?法律能够判定吗?

  ■Actoz到底有没有故意隐瞒Wemade 的存在?

  盛大之所以觉得自己委屈,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盛大觉得自己一开始就被Actoz“欺骗”了。陈天桥一再强调的一点是,Actoz在最初跟盛大接触以及后来签约的时候,都故意隐瞒了Wemade这家公司的存在。

  “我一直到后来Wemade来找我,我才知道这里面还有一家叫做Wemade的公司存在,而且还跟Actoz、跟《传奇》有着这么千丝万缕的关系!最后整个事件后来的发展就是因为Actoz 和Wemade之间一直矛盾不断,而盛大一直在其中受着‘夹板气’!”

  那么,Actoz当初是不是隐瞒了Wemade的存在?尤其关键的是,Actoz是不是在故意隐瞒?

  从现在所能掌握的所有资料看,即使不被安上“故意”的罪名,Actoz在跟盛大接触并签约的过程中,确实没有向盛大提到Wemade公司,尤其是没有向盛大详细说明Wemade跟自己的“密切”关系!当然,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就是Actoz当初没有告诉盛大,自己拿到的《传奇》的版权和推广销售权利也仅仅是到2003年的12月底就将结束!

  当陈天桥听到记者告诉的这条“新闻”时,当即表现出了无比的惊讶:“真的吗?我真的是第一次听说!如果当初就知道Actoz到12月底就不再拥有对《传奇》处置权,所有权利将归Wemade公司一家所有,我肯定要再考虑考虑是不是跟Actoz签约,因为这里面显然存在着风险的问题,而我当初真的不知道Actoz跟Wemade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的协议。”

  对于这一点,Actoz的Choi Woong并没有明确回答,他只是反问,盛大是跟我们Actoz签约,而我们跟盛大签约的终止期限并没有超出我们跟Wemade对我们的授权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我们Actoz拥有合法的对《传奇》的处置权,包括授权给盛大,所以跟是否告诉盛大有没有Wemade、Wemade跟自己是什么关系没有关系。

  那么,到底有没有关系呢?这个“隐瞒”构成对整个《传奇》事件的影响了吗?

  “要不是Actoz和Wemade之间的种种矛盾,也不至于会发生后来《传奇》事件。”陈天桥强调:“因为合同中本该是Actoz提供服务的,而实际上提供服务的又变成了Wemade公司,而由于Actoz和Wemade之间在利益分配方面出现了问题,Wemade一直不能给盛大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这就逐渐演变成整个《传奇》事件矛盾的起源。”

  但Wemade的崔淇喆否认了这种指责:“我们一直都在为盛大提供维护方面的服务,并且后来还直接跟盛大和Actoz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Wemade公司直接成为了合同的丙方。”

  对于盛大指出的Wemade的服务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包括时间上的拖延和故意的推脱,崔淇喆矢口否认:不可能!这只是盛大要搅乱视线的一直托词而已。

  不管真相如何,Wemade这个“第三者”的“意外”出现在越来越强地左右着整个《传奇》事件的发展,而且Wemade扮演的角色显得越来越重要,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中文《传奇》名称到底谁该拥有?

  在2月17日盛大的新闻发布会上,盛大正式公布了自己的宏伟计划——将在5月底推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游戏《新传奇》!然而,《新传奇》还没上市,就立即引起了种种争论:《新传奇》涉嫌侵权吗?

  其实,这个问题的根源应该是,中文《传奇》的名称到底归谁拥有?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中文《传奇》的名称到底谁该拥有?

  之所以要在《传奇》名称前贯上“中文”二字,是因为英文名称的《传奇》名称(即Legend of Mir)的归属权并不存在任何争议,现在它属于Actoz和Wemade共同所有,2003年12月31日之后,它属于Wemade独家所有。但是,中文名称的《传奇》呢?

  在2月15日Wemade发布的一封“致6000万用户的道歉信”中,重点提到:“但愿盛大公司所定的发表会主题(新起点,新传奇)中的‘新传奇’不是盗用我方的产品,并且今后在与其它公司共同合作之时,不要再发生类似制作提供非法版本。”不过,严格分析一下,Wemade提到的主要还是《传奇》游戏的版权,而不是中文名称的归属。或许,无论是Wemade还是Actoz,他们都还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现在唯一仍存悬疑的未知数是:盛大到目前为止,到底有没有注册下《传奇》的中文商标名称?

  在新闻发布会上,面对蜂拥而来的媒体记者,不论是陈天桥还是盛大聘请的吕律师都“巧妙”地回避了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吕律师在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是这样表述的:“对于《传奇》名称所有权的问题,我们有十足的信心。其实很明显,我们现在花这么大力气推出了自己的《新传奇》,而从商标法的角度看,‘传奇’是整个商标的主题,如果我们没有把握拥有《传奇》的名称所有权,那么,《新传奇》的名称也肯定有问题了。”

  陈天桥进一步补充说:“事实上,中文《传奇》的名称完全是由盛大独立创造出来的,原来合同上并没有写明中文商标,并且这个名字是通过盛大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最后让《传奇》成为这么知名的一个游戏品牌!”

  陈天桥说:“大家知道,Actoz拥有的是英文的名称,当时给我们的时候,最初中文名称起的也不是叫《传奇》。在韩国,他们就叫作‘Legend of Mir’,我们引进这个游戏后,当时曾考虑叫‘马法传奇’,后来有些玩家也曾叫作‘龙’,最后是盛大觉得应该言简意赅地点名这款游戏传奇性的概念,所以我们最后选定《传奇》这个名字。所以,韩方可以把游戏版权授权给第三方,可以终止合同,那是他的事情,但盛大拥有中文《传奇》的品牌名称没有任何的问题。”

  陈天桥的话自然有他的道理,但是,从法律的角度看,是不是这样呢?因为中文《传奇》的名称实际上是《传奇》游戏的副产品,是盛大在得到Actoz授权运营《传奇》过程中产生的一个自然结果,这么来看,是不是Actoz也可以主张自己对中文《传奇》名称的所有权?

  不过,对Actoz 以及Wemade不利的是,在整个授权合同中,并没有有关《传奇》中文名称的约定。或许当初谁也想像不到,最后《传奇》的这个副产品居然会变得这么有价值!

  显然,中文《传奇》名称的归属问题渐渐演变成一个非常微妙的问题:如果真的如盛大所说,拥有中文《传奇》名称,那么,即使是最后真的跟Actoz 以及Wemade彻底掰了,盛大也完全可以大张旗鼓地继续运营“自己的”《传奇》游戏,当然还包括被指为可能侵权的《新传奇》!

  ■6000万《传奇》用户资料到底归谁?

  当然,除了争论不休的中文《传奇》名称的归属问题,还有一个连带的问题是,《传奇》在中国的6000万用户的资料所有权到底该归谁所有?

  “我们完全拥有对6000万《传奇》用户资料的所有权,这一点毫无疑问!”陈天桥对此回答说:“同中文《传奇》名称问题的争论一样,这6000万《传奇》用户的资料是盛大努力的结果,是盛大在中国市场独立运营《传奇》游戏所创造出来的,盛大当然应当对此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盛大的吕律师进一步解释了盛大的理由:对于网络游戏而言,必须存在两个对等的部分,一部分是开发商拥有的游戏的服务器端和客户端程序,一部分就是运营商的运营,二者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部分,都无法构成一个完整的网络游戏。从这一点看,运营商运营所产生的一些有形无形的资产理所应当归运营商、也就是盛大所有。

  不过,Wemade否认盛大对6000万《传奇》用户资料具有所有权的说法,Wemade的崔淇喆2月18日晚上再一次向记者肯定地表示,实际上在他们之间的合同中有一条明确规定,就是在盛大的代理授权结束后,盛大应当将这6000万《传奇》用户的所有资料交给Wemade和Actoz。

  “如果没有《传奇》,也不会有这6000万的用户资料,而且,这6000万用户的资料在《传奇》之外,并没有用处,除非有人刻意推出一个拷贝和抄袭《传奇》的游戏版本。”崔淇喆说。

  不过,崔淇喆的一句话还是引起了记者的尊重:“其实,用户资料严格来说,应该是属于用户自己私有的财产,因为这些用户是付费的,所以用户资料不属于我们,也不属于盛大,而是属于《传奇》的用户。只有《传奇》的用户才有权力决定自己的资料如何处置!”

  其实,这6000万用户的资料的意义有多大,谁心里都清楚,在Wemade、Actoz和盛大的心里也都有一笔可以兑换成现金的帐。

  对于盛大而言,这6000万用户资料意味着盛大即使失去了《传奇》,他仍拥有巨大的本钱,他完全可以另起炉灶,轻轻松松再一次成为“全球最大的独立网络游戏运营商”!事实上,在盛大2月17日的发布会上,盛大的副总裁瞿海滨已经表示,这6000万《传奇》用户的资料可以“完全自由”地转到《新传奇》中!

  而如果Wemade和Actoz失去了这6000万用户资料之后会怎样?即使是如传言所说,Wemade已经找好了新的运营商,那么,一切也相当于另起炉灶,从头做起!反过来,一旦按照Wemade的说法,这6000万用户资料归Wemade所有,并且假设最终Wemade拿到了这个庞大的资料库的话,那么,简直就可以说,Wemade一下子就拿到了一座巨大的金矿!

  一进一出,成王败寇,这种天堂地狱般的极致差别相信谁的心中都有数!正因为如此,无论最后闹不闹上法庭,这6000万用户资料之争都绝对是你死我活、谁都誓死不会轻言放弃的!

  ■《新传奇》是不是侵犯了知识产权?

  跟《传奇》中文名称的归属息息相关的是,现在更多的人在质疑这么一个问题:《新传奇》是不是侵犯了韩方公司的知识产权?

  对于这个问题,恐怕现在下结论还为时过早,即使是Wemade 公司的崔淇喆在谈及这个问题的时候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这个问题现在还不好说。”

  为什么不好说?崔淇喆的解释是,他们现在还没有能够看到盛大推出的所谓《新传奇》,因为这个游戏事实上现在也没有上市,何况即使是上市了,盛大也不会让他们看到游戏程序本身,更别说是源代码了。

  “这是一个关键点,如果他的这个新游戏程序代码中涉及抄袭我们的《传奇》,那么,理所当然的,他们是侵犯了我们的知识产权!还有,我们很疑惑他们为新游戏起的这个名字,如果这个暂定名最后正式使用的话,不可避免地也是对我们对《传奇》名称的一种侵害。”

  崔淇喆的话确实点出了《新传奇》是否侵犯了知识产权的两个要点:一、《新传奇》是不是抄袭或者借用了Wemade公司版权所有的《传奇》游戏程序的内容和代码;二、《新传奇》的游戏名称是不是侵犯了《传奇》的名称权益?

  对于第二点,前面已经提到,关键就在于最后法律上判定,中文《传奇》的名称所有权到底该归谁所有。拥有中文《传奇》名称的人自然也连带拥有禁止其他人使用中文《新传奇》名称的权力,这正如联想公司在其注册的范围内拥有禁止其他公司使用“新联想”品牌的权力一样。

  对于第一点,情况就比较复杂,因为这涉及到游戏程序的源代码和内容以及相应知识产权和软件法规的法律条款的问题,并且在判断上很难确定一个“量化”的标准。

  盛大的副总裁瞿海滨一再强调,《新传奇》完全是由盛大的开发人员独立开发的,盛大对该游戏拥有100%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所谓的抄袭或者搬用韩方《传奇》内容或代码的问题。陈天桥甚至搬出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署等政府官员的招牌来“挡架”:如果我们的做法有问题,相信我们的主管领导也不会在这里现场向我们祝贺和支持了。

  事实上,就连Wemade的崔淇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出言谨慎:《新传奇》是否侵权现在还不好判定,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能够掌握的情况还很少。不过,我们会密切关注该游戏的进程,并会对此进行深入调查,如果确实存在侵犯我方知识产权的行为,我们一定会诉诸法律行动。

  而一位法律专家对此评价说,其实不论《传奇》中文名称最终归谁所有,盛大的这种做法仍然涉嫌采用了不正当竞争的手段。

  ■Wemade到底有没有找盛大挖墙角?

  也许,Wemade的“突然”出现的确打乱了盛大的思路,也最终左右了整个《传奇》事件的发展。不过,在整个事件中,有一个“非常细微”的细节,这个细节是否才真正是整个《传奇》事件的导火线呢?

  这个“非常细微”的细节最初是被盛大的总裁陈天桥提出来的。还是在《传奇》事件刚刚开始爆发的时候,陈天桥就向记者提供了这个细节:在2002年的3月份,Wemade公司派员来到中国,找到盛大,要求盛大踢开Actoz,转向跟Wemade合作。

  “当时,我感到非常的震惊!这不是在挖墙角吗?”陈天桥说这话的时候,表情似乎都是当时听到Wemade提出让盛大跟Actoz拆伙时的表情:“首先,我是在这个时候才正式知道,原来还有Wemade这么一家公司,而且还跟Actoz、跟《传奇》有着这么纠缠不清的关系。其次,既然Wemade跟Actoz的关系这么密切,为什么Wemade还会主动来拆Actoz的台呢?”

  陈天桥认为,其实之所以最后会有《传奇》事件,其实这件事起到了“很恶劣”的影响!

  “我当时就预感到事情不妙了!怎么会出现这种事情呢?你说遇到这种事情,我们该怎么做?听从Wemade的拉拢,踢开Actoz吗?我想,作为一家守信的公司,绝对不能这么做!”

  陈天桥最后确实没有这么做,而是马上把这个意外的情况告诉了Actoz公司。盛大的这种做法当时有没有博得Actoz的好感,谁也不知道,但是肯定是彻彻底底得罪了Wemade公司!得罪Wemade公司这个《传奇》的“太上皇”会是什么后果,不知道当初陈天桥有没有细细想过,但是,如果陈天桥所言不虚,那么,这个事件肯定对后来的《传奇》事件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这个影响就包括后来传言的Wemade不给盛大好好的服务(因为整个《传奇》的服务实际上是Wemade在提供的),以及两次向Actoz提出取消盛大代理权并最终“迫使” Actoz就范……等等,Wemade会不会就是因为这个“细微的事件”从此对盛大“恨之入骨”呢?

  当然,这一切都是假设。因为没有历史回溯的办法,当时的情形究竟如何,除了当事人,没有人真正清楚。

  当然,Wemade 对这一指责矢口否认。崔淇喆对记者说:“事情并不想盛大描述的那样,盛大其实很早就知道Wemade的存在。去年3月份,Wemade公司的确来中国并且和盛大接触过,不过当时的目的是关于确定流通费的计算问题,因为韩方认为原来盛大35%的流通费计算过高,Wemade向盛大提出改变计算方法。我们没有提出过所谓的让盛大抛开Actoz的要求,Actoz跟我们的关系大家都清楚,我们怎么会这么做呢?何况,后来的情况是,我们三方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

  ■220天后,谁会经营《传奇》?

  恐怕,事情发展到今天,真正着急的不是盛大,不是Actoz,也不是Wemade,而是《传奇》在中国的6000万玩家!《传奇》事件最终会变成怎样?玩家的利益会得到保障吗?最后会是谁来负责?

  其实,在所有关注《传奇》事件的人心中一直有一个这样的疑问:盛大跟Actoz签署的代理合同到底到什么时候到期?

  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陈天桥终于还是松了口:“我们当时签署的合同是从2001年9月28日开始,盛大取得在中国地区连续两年的独家代理权,所以如果正常的话,合同应该是到今年的9月28日终止。”

  2月18日,记者再一次从Wemade的崔淇喆处得到了该说法的进一步证实:“Actoz公司跟盛大签订的授权合同的确是到2003年的9月28日到期。”

  也就是说,即使没有今天闹的不可开交的《传奇》事件,到今年的9月28日,盛大也将“正常”地失去《传奇》的代理权!对此,陈天桥没有否认,他只是说,按照合同规定,盛大有优先续约的权利,而且“正常情况下”,如果盛大在整个代理期间没有出现什么差错,就应该继续取得《传奇》在中国的代理权。“不过,如果Actoz一定要说我们做得不好,犯有错误,不再跟我们续约,那我们也没有办法!”

  现在,问题出来了,在9月28日之后,或者说,在220天之后,谁会经营《传奇》?《传奇》还会在中国正常运营吗?6000万用户的利益会得到应有的保障吗?

  谁会经营《传奇》?用Wemade的崔淇喆坚定的话说,一定不会是盛大。崔淇喆说:“我们现在是希望尽快能够找到一家新的运营商来在中国继续运营《传奇》,跟盛大的合作肯定是不会再继续了!许多人一直认为,我们很在乎盛大欠我们的一千万美元的分成费,甚至会为了拿到这笔钱而跟盛大有所妥协,现在我可以明确地表示,绝对不会!钱其实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们很看重《传奇》的声誉,我们非常不希望因为这个事件把《传奇》在中国的声誉搞烂,所以我们希望尽快结束目前这种状况。”

  现在看来,陈天桥的这句“不会续约”的话肯定是要应验了!因为事情闹到这种地步,无论谁对谁错,总之如果商业合作搞成这种局面,谁都会心有余悸,在合作下去也不会有任何意思。

  当然,除了Wemade的意志外,Actoz的态度也非常重要,尽管往往Actoz总是迫于Wemade的压力而妥协。

  记者从Wemade的崔淇喆口中了解到一个新的情况,那就是Actoz在国外拥有的《传奇》版权授权是到2004年的年底到期,而不是业界传闻的到2003年的12月底,后面的这个时间是Actoz在韩国本土拥有《传奇》版权授权的最后期限。也就是说,在包括中国在内的韩国本土之外的国家,Actoz对《传奇》的权利还有近两年的时间!

  那么,Actoz会出于“某种原因”继续跟盛大“玩”下去吗?从目前Actoz的态度看,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Choi Woong表示,即使是Actoz再跟盛大合作,也不能保证盛大不会继续拒付分成费。Choi Woong的意思很明显,前车之鉴,没有人愿意两次掉在同一个坑里。

  何况,来自崔淇喆透露的最新消息,Wemade已经敦促Actoz积极寻找新的合作伙伴,并且“已经跟多家比较大的公司进行了深入的沟通”。 崔淇喆说:“我希望这个事情能够很快确定下来,因为我们必须尽快给6000万《传奇》用户一个交代!”

  的确,说来说去,吵来吵去,无论是盛大还是Actoz,或者是Wemade,无非都是在争夺自己的商业利益。《传奇》事件最终影响的可能会是中国的网络游戏产业,但真正最无助、最受伤的却是那6000万无辜的《传奇》用户!

  谁来为他们争取权益呢?或者说,从始至终,到底有没有人考虑过他们的利益?难道,商业行为真的就是这么血腥、这么残酷吗?

2003十大“IT风云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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