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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有机会好好地看一看门户站点了,平日的忙碌只能让我从门户站点上特定的页面上搜索特定的信息。一个偶然的机会,细致、系统地审视了一下某个门户站点,似乎变得非常陌生,面目全非了,这还是原来的它吗?后来再看看其他几个门户站点,大同小异。 呜呼!怎么这种似曾熟悉的感觉又卷土重来,难道是宿命?互联网,特别是门户网站的“色情”、“性”、“赌博”、“侵权”等领域正在扩张。笔者将这些领域定义为“灰色地带”,它至少是一种法律的边缘状态,甚至已经处于法律的禁区。 现实中,许多人,特别是从事互联网产业经营的人,往往会比较“隐讳”地强调灰色地重要性,认为如果没有灰色地带,互联网将很难取得突破性地发展,事实上,也正是灰色地带的存在,才将互联网从崩溃的边缘拉到盈利区;但与此同时,很多有识之士,不断的发出警告,认为“网络色情入侵中国”。如何理解“灰色”对互联网的“贡献”,以及对互联网今后发展的“影响”,是一个关系到互联网下一步发展的问题。 1、昨天 不可否认,灰色地带对互联网发展到今天是有促进作用的。 中国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从阶段划分上看来,基本上是经历了这样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98年至2000年,互联网浪潮呈现出一浪高过一浪的景象,站点主要是靠吸引眼球为目的,而将盈利视为长期目标,并为受到重视;第二阶段,是2000年以后,随着Nasdaq的“雪崩”,中国互联网产业也几乎在瞬间进入了冬季,风险投资骤然收缩,很多互联网企业不得不开始在毫无思想准备的条件下培养“自造血机能”,短期迅速盈利成为网络企业的唯一救命稻草。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在第一,还是第二个阶段,所谓的灰色地带一直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亚伯拉罕·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的需求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会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五个层次,当任何一种需求基本上得到满足后,下一个需要就成为主导需求。耶鲁大学的克莱顿·埃尔德弗在马斯洛的基础上提出了ERG理论,他认为有三种核心需要:生存、相互关系和成长。ERG理论认为多种需要可以同时存在,如果高层次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那么满足低层次需要的愿望会更强烈。 所谓互联网的灰色地带,很大程度上都处于“生理需要”或“生存需要”的层次,这种最底层的需求往往也是需求量最大的。 可以做一个假设,如果这个世界每个人之间没有联系,都是一个个单纯的个体,不会因为某个人的行为而对其他人产生影响,那么,可能 “色情”、“淫秽”等概念恐怕都不会存在。但正是因为社会是复杂的,人与人之间总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社会道德才得以产生,道德要求人以特定的、社会大众普遍接受的一种准则来约束每个人的行为,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产生了强制性的约束——法律规范。无论是道德还是法律所追求的都是人类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从中简单的得出一个观点,那就是所谓的灰色地带是有市场的,是网站增加点击率的最好的方式之一,但同时必然的要受到社会道德,以及法律规范的约束。 人都是有猎奇心理的,都是有利己心理的。在互联网发展的第一个阶段中,为了吸引网民的注意力,各站点都充分利用了这一点。当时的操作手段依然还是十分单一,就是通过“灰色”内容吸引用户,达到较高访问量,然后接受广告赚取广告费用。 在这一阶段,“灰色地带”的主要表现形式为色情的小说、图片,侵权的软件、文学作品,以及一些“政治性”的擦边言论。可以说,在第一阶段,灰色地带起到的作用仍然是间接的。 在2000年Nasdaq风波以后,中国互联网界几乎是在一瞬间被迫改变了经营模式,原来一直认为“与众不同”的互联网界,也不得不抛开“眼球”,开始直接面对市场。“风险投资”的免费午餐已经不再,如何直接从市场获得“真金白银”成为每个网站CEO头疼的问题。这个“头疼”一疼就是两年,直到2002年,整个互联网都处于低潮,相应的,所谓的“灰色地带”也同比例的在萎缩。 将“灰色地带”规模化、产品化,直接从“灰色地带”获得收益——这可能是经过了两年镇痛以后互联网经营者寻找到的、而且是仍然可以抓的住的“救命稻草”。 于是乎,短信、图片、铃音等等都成了“灰色”发展的方向,在一些站点,收费下载没有授权的软件、色情电影等也服务也公然出现。 中国三大门户站点的扭亏为盈,短信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但细细分析这块特定短信市场,恐怕与“SEX”的相关性也是很高的。但无论如何,正是这块“灰色地带”,将崩溃边缘的互联网产业拉到了盈利区,甚至可以说,这块“灰色根据地”为互联网产业赢得了时间,争取了发展的机会。 “盈利”这根指挥棒,将仍然没有找到核心能力的网站指引到了这个不尴不尬的境地。 2、明天 从历史看来,所谓的“灰色地带”似乎是功莫大耶,几乎接近于又创造了一个神话,但细细想想,恐怕远不是那么回事。如果找出“正统”的理由,摆出一副卫道士的面容,说出一万个“灰色地带”不妥的理由,恐怕也很难得到大家的心服,那么,让我们从几个侧面的角度来分析一下灰色地带的影响吧。 互联网是社会的一部分,前一段之所以会表现出很多“个性化”的东西,主要是因为其是新生事物的原因,社会还没有来得及接受这个必然会成为其组成部分的事物。所谓的灰色地带,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是这个时间差的产物,作为灰色地带的组成部分,侵权与色情是最为突出的表现形式。 侵权 侵权行为的直接后果是打击了知识的原创作者,打击了原创者的创作积极性,必然不利于原创信息的产生,这种危害不在此过多论述。 侵权现象是与中国的国情密切相关的,也可以认为,这种现象是不会长久的,只是一种暂时的现象,而且已经逐步在得到改善。不可否认,现在仍然有不少中小网站在通过侵权直接或间接地获取收益,但对于大型站点,特别是门户网站,明显的侵权行为已经几乎不存在了。 在互联网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各互联网企业的现金状况都不是特别宽松,而且规模也都较小,打一些擦边球,尽可能的争取信息资源是站点吸引注意力的重要手段。随着互联网业的成熟,企业的规模化,影响的扩大,这种侵权行为的空间也就自然越来越小。如果说在第一轮互联网大潮中,侵权行为还能为站点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增加砝码的话,到了2003年的今天,这个砝码已经不再那么EASY了,各门户站点都已经开始主动与这种方式保持距离。 关于侵权的法律构架已经得到逐步完善,侵权这个问题即使仍然存在,但其生命周期已经行将结束,不会成为影响互联网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色情 色情行业可能是人类历史上跨越时间、空间最广泛的行业之一,即使在如此新的互联网产业中,也大有侵蚀正规的网络内容服务的架势。 前文提到,色情需求几乎处于需求理论的最低端,虽然量大,但毕竟有限初级[c5],而且会很自然的向高级需求升级过渡,因为这些才是人们日常关注的主流部分。 在中国这样传统悠久的社会中,无论是从道德还是法律的角度出发,色情的服务都很难大张旗鼓的展开,各互联网企业,特别是大门户网站必须认识到这一点。这是一个普遍的道理,经营门户的CEO们没有理由不懂得这一点,相比之下,盈利的压力可能更加巨大,但这种“作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做法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而且会越来越明显。 也许在不久的某一天,“色情”会像“侵权”一样成为“公害”,到那个时候,恐怕最为窘迫的还将是这些站点,难道还有下一个“灰色地带”? 灰色限制了互联网进一步发展的空间,灰色将互联网发展引入了死胡同,在灰色中,我们看不见希望。 3、解决之道 作为国家的管理者,政府应当强化立法,将互联网界的管理纳入到传统法律的作用范畴内,采取相同的尺度来管理互联网。所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实现在最重要的问题不是缺乏法,而是需要明确如何“执法”——毕竟已经有一些已经跨过了法律的围栏——无论如何,用统一的尺度管理国家是一个普遍适用的原则。 在认真“执法”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考虑“立法”的问题,即如何界定“灰色地带”的问题,需要制定出非常明确、有可操作性的标准,将正常的知识与灰色划分清楚,杜绝“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规范产业的发展。 这其中最需要关注的恐怕就是青少年问题,让这些孩子们远离这些灰色,健康成长。 作为互联网企业的经营者,各网站的CEO们也需要反省自己走过的路,涉足灰色地带,是会带来直接的盈利,但这种盈利是暂时的,寻找到持久、正常的盈利模式是当务之急,是燃眉之急。信息交互的便捷是互联网企业的一种核心能力,既然用它承载“灰色”信息可以成功,那么也有理由相信有很多其他的信息可以通过它得到增值。 作为普通的网民,应当理性的看待互联网,像在现实社会中一样主动抵制“灰色”,毕竟互联网的“传统化、世俗化”是大势所趋。 当然,以上谈的是一个纯粹理性的社会发展模式,其中互联网经营者何普通网民的行为是需要外界激励的,而政府的行为则可以是主动的,因为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对于政府行为我们也应该投以最多的关注。 4、小结 我们要直面历史,“灰色地带”确实为互联网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前期是网站吸引眼球的重要手段,后期成为拯救站点的“救命稻草”;同时,今天的互联网企业也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寻找到真正的盈利模式,简单的靠“灰色地带”盈利无异于饮鸩止渴。 将可以“阳光化”的灰色地带“阳光化”,同时将大量的糟粕摈弃,将是灰色地带唯一的出路。也祝愿各门户站点,能在此转变过程中寻找到真正的盈利模式,培育出属于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规范产业模式,引领产业趋势,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减少“灰色地带”的空间是根本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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