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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时间:
1、参赛作品投递起止期限:2003年9月25日——2003年10月30日。
2、获奖名单公布时间:2003年11月15日在搜狐网公布获奖名单。
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完成,组织者有权对非数码作品不予以刊载或删除。
2、参赛作品最多包含10张数码相片和相应文字,可以是一个独立的故事,也可以是一系列的记录。相片格式为JPEG文件,单张图片最大不能超过200K,文字部分不超过300字。
3、参赛者必须填写真实的个人资料、作品名和联系方式。
4、参赛的摄影作品必须通过搜狐网专设系统上传提交到搜狐网IT频道。
5、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参赛作品要求,组织者有权对达不到要求的作品不予以刊载或删除。
6、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组织者有权对非原创作品不予以刊载。
7、对于恶意上传淫秽、黄色、反动、诬蔑和辱骂攻击等违法或不健康图片或文字的网民,组织者有权对其作品不予以刊载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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