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屈丽丽
Google“数图计划”争议引发的着力点及权利要求主体大不相同。通过一些对比,能更清晰地看清事件背后的本质。
权利要求主体不同
对Google的诉讼或争议,欧美几乎全数是产业界参与进来要求权利,作家只是站在后面获得利益。
这说明中国与文化相关的产业还未真正发展起来,而在这样的状态下,面对Google的产业推进,国内产业的风险可能更大。
反对角度不同
对于Google的数图计划,欧盟是站在产业和文化的角度反对。从产业的角度,欧盟担心它构成垄断,影响下一代电子商务发展。因为这个垄断是上下游产业链垄断,而不仅仅是一个数字图书垄断。
从文化角度看,欧盟担心Google搜索引擎的影响力会使弱势文化走向消亡。
法国图书馆馆长让诺尔杰恩尼(Jean-Noel Jeanneney )就曾担心“作为私营公司的Google,其经营过程及结果难免不会与广告等利益因素‘纠缠’,最终影响检索结果的排序。”
同时,让诺尔还担心“作为私营公司的Google将能够从文化与知识的角度掌控全球人的头脑与判断”,并由此得到美国政府的支持。
而中国目前仍是站在维权的角度思考问题,还没有站到更高的产业与国家利益的高度思考这些问题。
产业发展模式不同
Google的运营模式既不要政府拨款,也不向用户收费,免费提供图书的浏览服务。但借助千万册数字化的图书,无疑将为Google吸引来更多的用户。用户数量的增加则意味着Google广告的升值,由此,为其赢得更多的收入。
而国内刚刚发展起来的超星、书生等企业,基本上都是通过向用户收费来获取利润,在此基础由再图发展,在事业发展早期,这种方式极大地阻碍了其发展速度,并直接影响其获得授权的范围、广度与深度。即使能像Google一样发布一揽子和解协议,但费用支付却是摆在他们面前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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