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6日电(特派记者 周元春 李萍杨丽萍甘霖)在网上买东西,在网上做交易,离不开第三方支付平台。那么如何来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呢?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建议,制定明确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牌照发放制度为支付行业建立准入制度,规范行业行为,保障电子商务的稳健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安全。
马蔚华在其提交的《关于加强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平台和虚拟货币监管的提案》中指出,近年来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第三方支付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金额达到2743亿元,比2007年的976亿元增长了181%。而来自互联网的资料显示,我国用于网络支付的虚拟货币年交易量折合人民币达几十亿元,并且每年以15%-20%的速度增长。但第三方支付市场高速发展和虚拟货币大量发行流通的同时,也给金融体系带来了沉淀资金的风险,增大了洗钱、套现、赌博、欺诈等非法活动的风险等一系列问题,且随着交易规模的扩大,这些问题有愈演愈烈之势,亟须有效的监管。
为此,马蔚华建议,制定明确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牌照发放制度。马蔚华认为,建立牌照发放制度,有利于产业集中,使不达标的中小支付企业自动退出市场,也有利于改善支付行业内由于恶性竞争造成的集体亏损局面。通过牌照发放,为支付行业建立准入制度,规范行业行为,确保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组织在注册资本、人员配备、组织架构、管理制度、风控能力等各方面都达到一定的水平,逐渐步入规范经营的阶段,有利于该行业长远发展。同时,应当尽早出台《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等规范第三方支付平台经营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第三方支付平台业务范围,消除“灰色地带”。
此外,马蔚华还在沉淀资金监管、加强交易环节的监控,对实体货币、虚拟货币进行隔离等提出了建议。
作者: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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