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作为一个媒体类型已经获得奥运报道的全面成功
【搜狐IT消息】2008年8月28日,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在京举办2008互动媒体峰会暨2008奥运网络媒体与受众监测数据发布。2008奥运网络媒体与受众监测数据在奥运闭幕之后第一时间得到披露,相关媒介与受众监测数据第一时间得到解读。
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奥运期间(8月8日-8月24日),拥有正式授权的奥运指标网站的奥运频道和软件在互联网当中的受众合并到达率为95.1%,互联网奥运受众总到达规模高达2.44亿人。相比之下,奥运期间的互联网非奥运受众规模仅为1300万人,换言之,有2.44亿互联网用户通过获得正式授权的网站和互联网软件程序获取了奥运相关信息。而奥运开幕之前的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的问卷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6月底,92.2%的互联网用户愿意以各种形式关注、参与奥运,成为奥运网络有效受众,46%的互联网用户表示将通过互联网观看奥运,而8月8日至24日之间的实际监测数据显示,实际观看奥运的网民比例远远超出2008年上半年的问卷调查结果。数据显示:
(1)互联网为2008北京奥运会主力传播媒介。北京2008奥运会,是历届奥运当中向以互联网为主的新媒体首次授权。互联网基于正式授权第一次进行奥运赛事报道,就吸引了中国大陆范围内95.1%的互联网用户的关注和参与。虽然2.44亿的奥运网络受众规模仍比电视奥运受众规模小,但是仅仅发展10余年的互联网(电视媒体已经发展60年)取得该成绩已属不易。互联网已经成为奥运主力传播媒介、主要传播渠道之一。
(2)奥运报道满意度互联网高于电视。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在数据监测同时辅助进行的2008奥运网络受众行为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奥运期间互联网用户对不同媒体关于奥运会进行报道的满意度统计中,互联网的“非常满意”的比例达到65.0%,电视 “非常满意”的比例达到达到62.3%,两大媒体的总体满意度(非常满意+满意)分别达到92.4%,91.8%。数据显示,奥运报道满意度互联网高于电视。
(3)互联网作为新媒体,奥运报道优势明显。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互联网用户认为新媒体在报道奥运时具有较大优势,主要表现在方便快捷(71.3%),形式多样(69.9%),内容丰富(67.7%),及时性(66.9%),互动性(53.5%)等几个方面,新媒体优势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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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互联网奥运受众是指奥运期间通过互联网奥运指标频道或奥运指标软件获取奥运相关信息的中国互联网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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