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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伯望、黄嘉骊:个人开网店需办执照难以执行

   【搜狐IT消息】(文/雷风)日前,资深的互联网专家吕伯望、艾瑞咨询集团副总裁黄嘉骊女士做客搜狐访谈间,就北京市工商局颁布的个人网上开店应当办执照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吕伯望认为,北京市工商局出台的这一《意见》不符合当前互联网发展的现实,会对当前的C2C市场以致命的打击,建议政府撕掉这一政策,提高电子政务水平,以合适的方式对C2C网购市场进行监管。

  黄嘉骊则认为,政府出台这一《意见》有益于规范C2C市场的秩序,从长远而言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但她也认为,这一政策目前有很多细则都不完善,政府部门还需要听听取民意,进行完善或修订。

  但两位专家同时指出,这一政策目前难以真正执行。

正望咨询总裁吕伯望
正望咨询总裁吕伯望

艾瑞副总裁黄嘉骊
艾瑞副总裁黄嘉骊

 

  以下为访谈全文:

  是否应该出台?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有幸请到资深的互联网专家吕伯望先生,还有艾瑞咨询集团副总裁黄嘉骊女士。今天主要谈论的问题是网上比较热的话题。今年7月初的时候北京市工商局颁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这个意见引起争议的一点是,从8月1号开始个人在网上开设网店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现在这个条例引起了各种争议。

我想请问,吕老师最初听到或者看到这个意见的时候是不是感到比较意外?

  吕伯望:我是感到比较意外,北京市工商局出台这么一个政策,这个政策如果十年以前出台我倒不感觉意外,互联网已经发展了十几年,已经形成一整套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很成功的一套体系,但这个《意见》还在用十几年前甚至更早以前的行政手段管理互联网,我觉得这对互联网不是促进,而是对中国信息化的一个严重伤害。

  黄嘉骊:我看到这个消息时,联想到前一段时间我跟电子商务协会的朋友聊天,他们也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发展了十年,实际上在这十年当中我们有很多的成绩,但同时也有很多问题,比如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的政策和法规不完善不健全,甚至包括整个电子商务市场主管机关到底是谁不清楚。这个意见表明政府对电子商务市场发展政策的监管力度越来越大,但B2B和B2C相关的法规是是一个系统工程,具体应当怎么考量,由什么监管层面的机构出台更好,以什么样的节奏出台更好,这都需要注意。从大方向上而言我还是非常认同政府的这个《意见》的,毕竟市场需要这样的政策,但是具体细节上面怎么样操作还是有待于完善。

  主持人:您觉得国家应该出台相关的规范的意见,但是应该由谁来推出,什么时候推出应该规范。推出这样一个法律法例应该由工商局来推出吗?

  吕伯望:工商局也好、税务部门也好,或者商务部也好发布法例都无所谓,关键就是你的政策要符合互联网时代,互联网之所以被称之为革命,是因为互联网深刻改变了社会生活经济生活,在这样一个大时代转变的时候,你的管理思路、管理方针都要跟得上时代的步伐。不能说蒸汽机时代来了,你仍然停留在农耕时代的思维。汽车时代来了,你还想着城市规划是马车。互联网时代不就面临着这么一个时代的管理吗?国家的管理政策确实需要用新的思路来做。

  主持人:您觉得这个法律还是比较严重的脱离现实的?

  吕伯望:严重脱离现实。

  主持人:黄总好像不是这么认为的?

  黄嘉骊:我个人觉得,奥运会召开之际,全世界都会关注中国,中国互联网的发展也受到了关注。很多外国人来到中国来之后,一定会把互联网作为对外沟通的一个工具。在这个时候如果说我们网上大量的产品是假冒伪劣的话,会很严重影响国家的形象。在这样一个时机出台这样的政策,限制、约束、打击一部分不良的小卖家或者没有资质的卖家,从这个角度来说也是必要的。同时,我感觉这次的条例很多内容都不够细化,比如在北京的卖家在其它的电子商务平台上是不是可以交易?应当怎样征税?这些都没有很明确的条例出来。我感觉这个条例出台的还是比较仓促的。当我更多是法例对国家的影响角度来考虑的,在这个时候出台这个政策可能某种程度上有一些帮助。

  主持人:您觉得它更可能是在奥运之前规范性的东西,但是可能不具备很大的执行力?

  黄嘉骊:这个法例的实际操作性还需要观望,但是实际政策的出台对于很多商贩是有震慑作用的。实际操作这个政策需要大家不断去探讨摸索。我想政府可能也有一些解决的思路,只是在条例里面没有全面地体现出来。

  吕伯望:我想对黄总说的淘宝假货问题发表一些看法。政府制订什么政策的时候不应当人民放到一个对立面上。政府制订这么一个政策,却首先把电子商务的经营者都想象成是卖假货、投机钻营、逃税漏税的人,然后再去监管他们。我觉得这是错误的。政府应当把监管的对象先想象成老老实实正正经经做生意的商家。实际上,大多数淘宝上的卖家,在我看来都是诚实经营者。我本人是一年在网上买几十次不同商品的人,已经是一个得心应手的买家。从买家的体验来说。淘宝上卖家的诚实度有时候让人感动。我有好几回因为自己心急,一下子把东西拍下来了,拍下来之后才发现规格弄错了,甚至货已经递到我这儿了我才明白。比如说我要的货品颜色是黄色的,结果送了一个黑色的,这种情况怎么办?我相信现实生活当中我自己买错了东西,我要拿回去退货几乎十有八九是退不掉的。但我在淘宝上每次都退回了,我买错过一次颜色,买错过一次规格,还有一次是买重了,最后都退掉了,我只不过承担一个运费而已。另外,我在淘宝上买东西,如果第二次购买同一家商铺的东西,卖家就会主动给我降价。这种诚实经营的氛围让我相当感动。淘宝上的卖家绝大多数都是诚实经营者。另外,我不否认淘宝上有的是假货,但是现实生活有些商店也是卖假货的,我不认为网上的假货一定比网下的严重,网上只不过商品交易更加便捷。互联网技术是没有立场没有观点没有倾向性的,关键就是你是怎么利用这个技术弘扬正气规范市场。

  我下面要说第二个观点,难道通过工商注册就可以杜绝假货了吗?

  主持人:政府可能是出于这种考虑,你卖假货被人举报了,就可以随时吊销你的执照。

  吕伯望:在淘宝上开店的人工商局也可以随时查看,一发现有假货马上让淘宝关掉,难道非要注册之后才做得到吗?现在就可以做到。

  黄嘉骊:有一点我比较认同吕老师的观点,在淘宝上大部分的经营者卖家属于诚实经营者,但是另外一方面,目前互联网用户在网购的时候驱动他的第一因素是价格。实际上我们都知道,不论线上还是线下,国假冒名牌产品实际上是目前服装行业存在的一个问题。在这个行业中,假冒名牌对每个购消费者来讲没有直接危害,更大的危害是侵权,对很多大的有品牌的企业有影响。从这个角度来看,现在其实我们规范市场就跟线下一样,工商、税务要在线下做实体也要注册,这样更便于管理。如果说发现问题我可以很有效地去控制去撤销他的执照、罚款。现在管理的职能完全依赖于企业,但每个企业都是一个利益实体,不可能做到完全独立的监管,这就需要政府起到一定的监管角色。

  吕伯望:打击假货我很支持,但是工商注册和打击假货不存在关联性,现在网上也要打击假货,网下也要打击假货,难道这个企业没注册工商局就没有权利去打假了吗?

  黄嘉骊:注册这个事情对于假货的打击只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方面就是更有效的管理,比如直接受到客户的投诉,不单纯只是说我企业出面去解决这个事情,如果说投诉涉及到政府层面,政府也可以出面,比如吊销它的执照不允许它经营,追溯它给被害人带来的损失,我可以查封它的银行帐户,可以对执照的注册人进行刑事诉讼,这些都是可以做的。

  吕伯望:这些权力不是因为在工商局注册派生出来的,工商局都应该有这个权力,工商局有一个职责就是查禁非法,跟注册没关系,注册不注册都有这个权力。我们这个社会有的是政府机构能够管这些事情,但关键是他们能不能积极、有效地管。互联网不是一个万能的东西,不可能网下杜绝不了的事情在网上能够杜绝根绝。国家行政部门必须积极去监管,必须有效地去监管,注册并不一定是有效的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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