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2日,为加强奥运版权保护,国家版权局宣布了2008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其中,有一项规定引人注目,即6月12日至10月15日,个人自拍的有关奥运赛事的DV、电视截屏画面被禁止上网传播,上传个人博客也属侵权行为。电脑报读者调查反应出“禁播令”所造成的影响如下:
1、你如何看待禁止奥运赛事上传这一规定?
你如何看待禁止奥运赛事上传这一规定?
2、在规定出台后,你打算选择哪种方式主要观看奥运赛事?
在规定出台后,你打算选择哪种方式主要观看奥运赛事?
“连截图都不能发了,真是有点不习惯,”有网友表示,以往他们看球赛有争议的地方都会截图下来贴到论坛上讨论,不过北京奥运比赛只能通过文字来描述了。另外一些网友则表示,会导致一些精彩的赛事错过或日后回味,还有写博客的时候,无法上传照片,太过于索然无味。因此有40%的网友表示不理解这项规定。不过,也有24%的网友认为,从保护版权的角度看,可以理解这样的规定,因此不会影响自己的奥运热情。
此外,受“禁播令”影响,70%以上的网民选择通过电视观看奥运赛事,只有15%的网民表示通过视频观看赛事,“禁播令”对视频网站影响正在显现。
作者:朱文利,熊雯琳 (来源:电脑报)
(责任编辑:水涨船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