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新疆通信管理局获悉,因技术原因,新疆3月1日无法执行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新标准,拟定于4月1日起开始执行。
2月13日,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通知》,新标准漫游资费实行主被叫差别收费,主叫每分钟0.6元,被叫每分钟0.4元,通知要求各运营商3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资费标准,确因技术原因不能按期执行的,经批准后可适当后延执行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08年5月1日零时起执行新标准。
新疆通信管理局局长黄文玉介绍,新疆现有移动电话用户833.6万人,移动电话普及率达40%。虽然下月初本地运营商不能执行新的漫游费标准,但在目前已登记的用户中有近15万用户的套餐方案已经满足了新的资费标准。同时,运营商也会根据调整情况分批分步骤执行,从3月1日起,新入网用户将先享受新资费标准。
黄文玉表示,漫游费调整是一项涉及计费设备调试的系统工程,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另外,用户选择的套餐情况不同,大部分用户和运营商之间签订的协议没到期,这也会影响到新标准的执行进度。“新标准的执行还需要广大用户的配合。”黄文玉说。
黄文玉介绍,4月1日后,如果确实有困难不能按期执行新标准的,运营商必须向新疆通信管理局和自治区发改委呈报正式的请示文件,经过仔细核查批准后,可后延执行时间,但最终底限不得超过5月1日零时。
“新疆通信管理局将积极推进和实施必要的监管,保障新资费标准的执行。同时,严格履行监管职能,禁止运营商借机涨价。”黄文玉说,移动电话用户如果想咨询新标准的相关问题,或者要投诉相关问题,均可拨打电话12300进行咨询或投诉。
作者:王艳红 实习生潘翔 杨璇
(责任编辑:A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