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IT消息】(文/赵文元)1月31日,《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正式开始实施。
专家指不应该歧视非公企业
该新规规定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必须取得许可证,而申领许可证的条件是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这一国资令被称作是诸多非国有视频网站的“生死劫”。
《人民邮电报》刊登的一篇对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汪向东的访谈指出,新“规定”明确了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实行许可证和备案制度,明确了许可证管理的主管部门、适用业务范围、许可条件和相应的程序。对于形成规范透明的市场监管是必要的。
汪向东认为,同时问题也出现了:主管部门在审批发放许可证时的松紧程度如何把握?能否做到真正打破行业间由来已久的门户之见,对所有符合条件者一视同仁地给予平等对待,这是值得人们期待的。
而对于新“规定”在许可条件方面,特别是在所有制性质上提出了要求,汪向东则提出了质疑,他表示,个人认为,这与国务院2005年“非公36条”(2005[3]号文)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公平竞争”的精神相矛盾;从实践来看,国内市场目前存在着不少非公有制性质的网络视听业务提供商,他们进入市场时,政策上本没有明文禁止,现在政府也没有理由实行所有制歧视政策。
运营商涉足视频业务前景值得观察
视频业务日渐成为电信运营商关注的又一新业务,在移动对固网替代趋势加剧的情况下,固网运营商对视频等新业务尤为期待,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的互联星空网站和中国网通的CNCMax网站均在试图在网络视频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BDA中国首席分析师刘斌在接受搜狐IT的访谈时认为,像网络视频这样的业务固网运营商有一个优势是,他们有比较好的收费渠道,用户可以通过自己的固话话单和宽带帐单来支付一些增值业务,另外运营商有比较好的品牌,理论上也有很好的推广渠道。
《人民邮电报》引述不具名专家的意见认为,互联网资源的丰富有目共睹,而这种丰富是技术、用户习惯、时间的一种长期积累。较之互联网,无论是数字电视、IPTV、移动互联网的内容都很匮乏。内容的匮乏严重影响消费者体验,没有体验也就无法培养用户习惯了。所以,内容上不去,是目前数字电视和移动互联发展的瓶颈之一。
该位不具名专家对“规定”出台后电信运营商在网络视频上的发展前景持乐观态度,认为电信运营商将作为互联网视频企业的优先整合者,将获得与优秀的、丰富的内容资源深入合作的机会,与网络资源相结合之后,将释放出巨大的能量。
不过,刘斌提醒说:“电信和网通都有自己的互联网增值服务平台,像互联星空,但是他们现在运营的情况很一般。”“这主要原因还是运营商的专业性不在提供一些灵活的互联网业务上。”
刘斌指出,运营商在业务的开发创新、业务营销推广等方面的欠缺还是比较明显,有独立的第三方公司来帮他们运营,可能是更好的一种形式。
“在新媒体业务里,真正有创新能力的公司可能并不是这个行业主导性的公司,这就需要更好的竞争环境,包括政府监管的环境。”刘斌说。
部分视频网站明确自身定位
与外界的高度关注相比,面对这一新规,各视频网站多数保持低调,一些游说与应对措施也多私下进行。公开面对媒体时,视频网站们的只言片语则在力图对这一规定做出更多正面的解读。
优酷网创始人兼CEO古永铿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一举措有助于视频网站的长期发展。他表示相信将有部分网站被迫出局。 “我非常确信,将会有优胜劣汰。”
而悠视网副总裁徐浩宇在接受搜狐IT访谈时则对视频网传播主流内容表现出积极姿态。他表示,视频网站需要有清楚的定位,而悠视网现在定位是主流文化的传播。“我们希望做的事情是一种能够持续见效果的东西。”
一直关注视频网站发展的刘斌认为:“为了视频业务的长远发展,在内容的选择方面、自身定位方面,如果想的更高一点可能会对以后的经营有所帮助。”
悠视网目前和电视台和电信运营商均保持诸多合作关系,电视台主要为其提供节目内容,而与电信运营商的合作则是在技术层面。徐浩宇表示,他不担心电视台或者是运营商通吃整个产业链,“如果我们把网络看成巨大的、具有潜力的、能够挣钱的行业,实际上每个人在里面通过一段时间的摸索都会找到自己到底适合做什么,最擅长做什么,在什么上面能够赚更多的钱,投入产出比最高。”
下一页:刘斌与徐浩宇接受搜狐IT访谈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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