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娱乐性明显,86.6%的网民使用网络音乐,排名网络应用之首
【搜狐IT消息】2008年1月17日,CNNIC发布了第21次互联网报告,报告显示,前七类网络应用的使用率排序是:网络音乐(86.6%)>即时通信(81.4%)>网络影视(76.9%)>网络新闻(73.6%)>搜索引擎(72.4%)>网络游戏(59.3%)>电子邮件(56.5%)。
在所有娱乐性互联网应用中,网络音乐居中国各项网络应用之首,半年内已有86.6%的网民,即1、81亿网民收听过网络音乐,71.2%的人半年内下载过音乐。1.61亿网民使用网络影视,有40.5%的网民表示半年内下载过网络影视。在这两大应用中,北京和上海使用比例不高,但下载比例最高。
1.2亿人使用网络游戏,在18岁以下的网民中,有73.7%的人都玩过网络游戏,低年龄、低收入和低学历是网络游戏用户的三个突出特点。数字娱乐成为中国互联网最为重要的网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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