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郭剑烽 何瑾 沈惟
家住本市新村路的小杨接到一封匿名敲诈信,要小杨为照相机内存卡上的个人隐私照片支付“赎回费”。被迫无奈的小杨为防隐私外泄,只得向对方邮寄钱款。不料对方得款后并未归还内存卡。
盗窃相机 发现录像
犯罪嫌疑人方军是外地来沪务工人员。2007年11月1日下午,方来到本市新村路某弄19楼包工头处讨要工资未找到人。无聊之间,他发现18楼一户人家未装防盗铁门,趁四下无人之机拿起一根铁棍撬坏门锁进入室内,在卧室的一写字台抽屉里偷走一部数码相机。当晚,方打开相机翻看起里面保留的照片,意外发现里面有几张男、女裸体照片和一段性爱录像。随后,他将相机内存卡保留下来,两天后将相机以250元销赃给他人。
赌博输钱 借机敲诈
几天后,赌博输了钱的方军想利用那几张隐私照片“赚钱”。于是,方写下了“你相机内存卡上的内容对我来说没什么用,但也许有其他很多人希望看到你们的‘精彩表演’,如果你的家人、同事看到的话一定会很高兴的,若想取回内存卡就打电话联系”等内容的敲诈信,塞入被窃相机的那户人家中。
受到威胁 被迫付钱
被害人小杨发现家中门锁被撬时,并未注意到相机丢失,所以也就没有报案。直到一周后收到方的匿名敲诈信,他才发现相机被盗。想到里面存有自己与女友的隐私照片和影像已被他人控制,他立即向警方报案。之后,出于保护隐私心切,小杨通过信上留下的手机号联系上方军,答应支付3500元拿回内存卡,以免隐私进一步被暴露。事后,小杨将约定金额打入方军提供的账户。方得款后,把归还内存卡的事抛到了脑后。最终,警方根据缜密侦查,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方军,并在其暂住地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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