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市手机短信发布公共信息将统一规范,日前市政府下发通知,在本市范围内,凡通过短信传播和散布谣言的,相关责任人将受查处。
此次受到统一规范的公共信息,包括公益性信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短信、非应急类信息和工作信息。
通知规定,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短信息的发布,要按照《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规定及现行管理办法执行。
以市政府名义通过手机短信发布非应急类公共信息的,须副市长和常务副市长批准。以市政府部门名义通过短信发布工作性信息的,要经过主管副市长批准。
对于通过手机短信传播和散布谣言并涉及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各有关部门将负责对虚假短信澄清。需公开辟谣的,可通过媒体公开辟谣。
(责任编辑:水涨船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