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耀宗
晨报讯纽约证券交易所昨天宣布,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准其设立北京代表处,这是今年7月1日《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境外证券交易所获准设立的第一家驻华代表机构。
纽交所设立驻华代表处是去年12月举行的第一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达成的一项具体成果。今年5月,中国证监会制定颁布了《办法》,对境外证券交易所设立驻华代表机构的审批和监管进行了规范。
根据《办法》规定,纽交所北京代表处获准设立后,主要从事与证券上市有关的联络、推介和调研等非经营性活动,并应定期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报告,报告代表处的工作情况,以及在其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中国公司的情况及其中资会员的情况。纽交所北京代表处的员工将在未来几周内到位。
据悉,除纽交所外,世界主要境外证券交易所也在积极准备申请设立驻华代表机构,目前已有多家正式提交了申请。此前,只有香港证券交易所在2003年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设立了北京代表处。
目前,纽交所共有40家来自大中华地区的公司挂牌交易,这些公司的全球总市值达到1万亿美元(截至2007年6月)。
(责任编辑:A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