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邬科 通讯员 番法宣)小灵通群后付费业务本来是为了方便单位统一结算,别有用心的人却利用它去诈骗。
据番禺区检察院指控,2006年6月2日,陈某携带假公章、假身份证等资料去广东省电信公司番禺东涌支局,自称受“佳成制衣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前来办理灵通群网后付费、小灵通电话入网手续。
凌道安”的名字与该支局签订了“3372610*,337261*1”等38个灵通群网小灵通电话号码《本地电话服务协议》,并将购得的38台小灵通交给杨某(另案处理)使用。
此后,杨某在未经电信部门允许的情况下将上诉38台小灵通电话擅自改装,用于公共电话话业务。2006年6月6日至7日,上述38台灵通群网小灵通电话共产生异常高额的电话费共55202.63元,至今无法追回。杨某则逃匿。
同月7日,陈某企图用同样的手段骗购40台灵通群网小灵通(后付费)电话时被接报公安抓获。
法院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单位及冒用他人名义与对方签订合同,骗取公司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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