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杀人犯
文字和图片由美国Discovery探索频道提供
编辑/高月娟
【导语】
他们的猎物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有人说“宁愿被雷劈中两次,也不愿意被连环杀人犯谋杀”;他们的大脑结构也许与谋杀有紧密的联系;他们成为某些人的伴侣甚至偶像;他们可能就住在你的隔壁……
| 泰德·邦迪 |
| 泰德·邦迪 |
根据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定义,连环杀人犯是至少杀过3个人的罪犯,但黑帮和恐怖分子不属于此列。据逃生者说,他们或者想融入普通人的圈子以便消除他们的疑心,或者聪明、魅力出众并有好人缘。然而他们并不是出于金钱或政治的动机。杀人本身就是目的。
泰德·邦迪(Ted Bundy)是连环杀人犯的最好例子。他的犯罪显示了连环杀人犯的诸多典型特征,甚至成为衡量罪犯是否是连环杀人犯的标准尺度。
由于本身是一名大学毕业生,还参加过当地的竞选工作,因此这种角色的对比转换非常引人关注。庭审时,他成了媒体的宠儿。邦迪在法庭上的表现让法官折服:“这与佛罗里达州法律第78204条不符,我宣布我不认罪。”法庭判决他的一级谋杀罪名成立,1989年,在等待执行死刑十年之后,一把电椅终结了邦迪的生命。
邦迪就是联邦调查局所说的高智商杀人犯。在接近被害人之前,他会仔细研究她们几星期,包括查看她们的公寓或汽车,研究她们的背景,这样他就能更好地接近她们。冷静缜密的计算能力,是连环杀人犯的典型特点。此外,他们是精神变态者,不理会别人的痛苦感受,不为自己的犯罪自责,对面临的惩罚毫无反应,没有负罪感,在他们的心理构成中没有内疚。连环杀人犯通常被判定神智清醒,适合进行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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