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洪 崔巍 李罡
多家唱片公司告雅虎一审胜诉
音乐作品版权保护之风近日不停刮,继卡拉OK版权使用费全国征收开始进入实际操作阶段,而网络音乐作品版权的维权工作又下一城。针对环球唱片等十一大国际知名唱片公司联合起诉雅虎中国网站提供权利人多首歌曲的链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网站删除相关链接,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1万余元。
昨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十一大国际知名唱片公司联合起诉北京阿里巴巴科技信息有限公司(雅虎中国网站)侵犯著作邻接权纠纷系列案件,集中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决的结果是,雅虎中国网站删除与原告主张权利的229首涉案歌曲有关的搜索链接;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1万余元。而唱片公司起诉时要求雅虎中国赔偿经济损失及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高达550万元。
昨天下午,雅虎中国给本报发来声明,表示“搜索引擎对搜索到的内容的合法性不具有预见性、识别性、控制性。如果权利人不提供确切网络地址,作为搜索引擎,纯粹的技术服务,无法从海量的自然搜索结果中一一排查。搜索引擎提供商在这种情况下无从‘知道’和‘应当知道’哪些搜索结果链接的内容是原告有权利的作品、哪些是原告未经授权的作品。”而雅虎中国“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了整个行业发展的需求,将依法提起上诉。”
而环球音乐中国区总经理梁康妮女士昨晚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态说,“起诉行动并不是针对某个公司,而是针对这种违法行为。我相信法院的判决”。据她透露,起诉雅虎中国只是第一步,音乐作者网络维权行动还将继续。
何勇诉多个网站侵权开庭未判
继2005年年底知名音乐人何勇因其在“贺兰山摇滚音乐节”现场表演的歌曲被新浪擅自播放而将新浪告上法庭并最终胜诉后,今年3月,他又起诉了新浪、百度、中华网,称3名被告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专辑《垃圾场》中的歌曲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站相关页面上加以使用,侵犯了他的著作权及表演者权。昨天,他诉新浪网和中华网两案在北京海淀法院、东城法院分别开庭,不过都没有得到最终判决。
记者旁听了海淀法院的庭审,发现原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新浪网究竟是在自己的子域名和子频道中使用了上述歌曲,还是只提供了搜索引擎服务,侵权者为引擎指向的第三方网站。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新浪网一方只有两名代理律师出庭,而这两名律师显然还是刚接手这个案子,在有关证据提供和网络技术解释方面语焉不清,只是一再强调新浪本身并无侵权,提供下载服务的歌曲和相关彩铃并不是存在于新浪服务器上,而且在接到诉状后,新浪就立即断开了与这些侵权页面的链接,所以应该免责。
当记者询问到场的一位新浪工作人员时,她说自己只是跑腿的,对详细情况也不清楚。相比之下,何勇及其代理律师的准备则比较充分,而且也出具了歌曲可以在新浪服务器上完成下载的公证书。
审理结束后,何勇接受采访时称自己上次告新浪虽然胜诉了但也赔进去不少钱,而且对方至今也没有按照判决要求公开道歉。他说:“这次同时开打3个官司,我也一直赔着钱呢,可是我不在乎,我只是想为音乐人争取到自己正当的权利。”何勇表示希望自己的行为能促进线上音乐使用的正规化,而且他还计划将更多网站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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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盗版公司索赔246万六影业巨头全胜诉
认为北京樱花之星文化交流中心和立华之声音像店销售盗版电影DVD光盘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派拉蒙电影公司、华纳兄弟娱乐公司等六家世界影业巨头将两个销售盗版光盘的中国销售商告上法院,索赔246万余元。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对这6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集中宣判,北京樱花之星文化交流中心及立华之声音像店被认定侵权成立,被法院判令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光盘,六家影业巨头共获19.5万元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依照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本案涉及的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原告,原告享有许可他人使用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其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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