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IT消息】(文/赵文元)针对搜狐公司指责谷歌抄袭其搜狗输入法词库一事,业内知名的互联网律师、盛邦法律(北京)公司首席顾问于国富认为,如果情况属实,谷歌此举属于侵权。
4月8日,谷歌中国发表声明承认其开发的拼音输入法词库“试验阶段确实包含了一些非Google(谷歌)的数据源,我们愿意直面自己的问题。
于国富认为,输入法作为一种软件,受到《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保护,而词库是一个输入法的核心部分,同样也应该受到保护。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如果谷歌的拼音输入法词库存在使用搜狗拼音输入法词库的行为,谷歌的做法就构成了侵权。
搜狐公司就此发表声明表示:“搜狗搜索从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搜狗拼音输入法词库(包括且不限于1.5beta2版本),更未授权Google获得并使用此词库。Google未经任何合法有效的途径获得、直接盗用我公司搜狗拼音输入法词库的行为,我们表示强烈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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