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明协会及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第十六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定于2006年9月21日至24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主办单位是中国发明协会、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东莞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是广东发明协会、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支持单位是国家科学技术部、全国总工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为了贯彻中央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战略方针,本届展览会将以节约特别是节能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为主题。“东莞国际节能技术与装备展览会”也与本届展览会同时举行,届时将邀请国外参展商、投资商参展,开展国际技术交流和技贸洽谈。请你们积极支持、配合,组织相关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参加展览会,同时也欢迎组织寻找项目的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人赴会进行技贸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参展项目的要求
本届展会与往届相比,特点是:确定了展会主题,以响应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加了新产品展示,以增加企业参展的积极性,有利于扩大展会规模和影响,提高展会效果。
(一) 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特别是节约能源资源的创新技术和产品都是本届展览会要突出宣传和展示的。包括:节能家电技术和产品,节能建筑技术和设备设施,机械类节能技术和产品,循环利用技术和设施,节能交通运输工具,节能、节水的日常生活用品,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和设备等;以及电子信息与网络,生物工程与医疗,环保与农业等高新技术和市场前景好的先进实用技术、产品等。
(二) 参展项目一般应从近年完成、已获得专利权(包括三种专利)的发明项目和产品中推选,要提供专利证书和说明书复印件,未申请专利的项目,应提供新颖性检索报告;新产品应是近几年开发并具有发明内涵的产品,应提供新产品证书及相关的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节能产品应有相关机构、行业的检测报告。
(三) 推荐有关药品、食品、化妆品类发明项目参展,要符合有关部委、行业的相关规定,并提供技术(产品)鉴定书(或专家评审意见)、有关批件和生产许可证等资料。
(四) 已经参加过中国发明协会举办的发明展览会的项目,如认为仍有参加的必要可以参加,但是,如果以前申报过评奖而在技术上无实质性改进,不得重复申报评奖;展示的专利技术产品,要保证质量,杜绝一切侵犯别人知识产权的展品参展。
(五) 凡有知识产权纠纷而行政部门或执法、司法部门尚未做出结论的项目,不得推荐参展。
(六) 各参展单位和参展组团单位对参展项目要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质量。
二、展览方式和费用
(一) 制作好展板(每块宽0.9米,高1.2米),对参展项目做简明扼要的介绍;
(二) 提供实物(外型长不超过1.5米,高不超过1米)、样品、模型,同时配以图片及声像资料,以直观、形象地反映参展项目的技术特征和应用前景;
(三) 采用3米×3米展位,每个展位的项目不超过5项。展会为每个展位提供一张展桌和两把椅子,两盏射灯,提供220V电源。若需要380V电源需事先申请,费用自付;
(四) 参展费用
国内展位:每个收费3800元;光地每平方米380元(36平方米起租,在光地上搭建或配置其它设施的费用和相应的管理费由参展者自付);
国际展位:每个收费1000美元;
会务费:每位参展参会人员收600元;
中小学生参展可免交会务费,不享受相关待遇。企业单位会员(按期缴纳会费者)参展减免总展位费的10%(一个展位以上)。
三、组织好技贸活动
要通过多种渠道组织国内外发明人、专利权人、商贸公司、生产企业和投资商参展、参观、开展技贸洽谈和合作开发、产品推广代理等活动,积极促进节约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尤其是专利技术的转让、许可实施、推广应用。通过强大的媒体宣传,提高全民的创新意识和节约意识,推进全社会的创新活动和节约能源、资源活动。各发明成果、专利技术和产品的拥有单位和个人,事先要做好转让、许可的各项准备工作。展览会期间将组织项目推介会、项目成交签约仪式等活动,请各参展团做好准备,并报中国发明协会。
为了进一步做好发明成果的转化工作,中国发明协会已全面更新了中国发明网,中国发明网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详情请登录中国发明网(www.cainet.org.cn)。
四、举办知识产权战略等论坛
展览会期间,将举办“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论坛”,请有关专家演讲,以帮助参展单位和企业,认清形势、提高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更好地运用知识产权战略,抓住机遇,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争得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动权。各参展团届时要积极组织参展人员参加“论坛”。
五、做好评奖工作
中国发明协会设立“发明展览会奖”已获国家科技部批准并向社会公告。其目的是,通过对优秀发明的肯定和褒奖,调动发明人的积极性,促进发明成果的转化实施。中国发明协会将聘请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发明协会制定的“评奖办法”对申报评奖的项目进行认真评审,评选出金、银、铜牌奖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明者协会国际联合会、全国妇联、光华科技基金会等单位和组织设立的专项奖,并向获奖项目颁发奖牌或奖杯和证书。
参展的新产品亦可参加“发明展览会奖”的评选。条件中除技术的先进性要求外,还要重点考虑产品的内在和外观质量、节能和环保性能、市场前景。
各参展团要对参展项目做到心中有数,并认真组织申报评奖项目资料,将评奖项目的详细材料(如:专利申请全部文件及专利证书复印件、查新报告复印件,通过鉴定的项目要有鉴定及行业或全国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连同附件1、2、3一并寄中国发明协会(各展团要认真做好本展团项目推荐获奖的顺序,供评委会参考)。各参展团要做好工作,使参展单位和个人能正确对待评奖,把主要精力用在展示、宣传参展项目和参展项目转让及合作开发上。
同时,主办单位还将评选工作成绩显著的优秀展团,并颁发奖状,以资鼓励。
六、参展办法和组织领导工作
(一) 本届展览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明协会和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科技司(局),解放军、民间科技社团和行业协会及职工技协、科技园区等有关单位分别组团参加。
(二) 各参展团要认真负责,切实做好本展团的各项工作。各参展团要认真填写参展报名表和有关资料,加盖公章后,连同应缴纳的全部费用,于2006年7月15日前寄至中国发明协会。中国发明协会按到款顺序安排展位编号。中小学生的参展项目与各所在参展团的成人项目安排在一起,展板规格与成人项目展板规格相同。
(三) 为加强对展览会筹备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支持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第十六届全国发明展览会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展览会的各项具体工作。
(四) 各省市发明协会要大力动员、组织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广大发明人积极参展,为他们成果转化、产品推广等提供服务。
七、日程安排
(一) 9月19-20日报到、布展。报到后,凭汇款证明或缴费发票复印件领取各种票证和资料。
(二) 9月21日至24日展出,技贸活动以及举办“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论坛”、项目推介会、项目成交签约仪式等活动。
(三) 9月24日下午举行闭幕式并颁奖。
八、组委会办事机构通讯地址
(一) 中国发明协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中国农机研究院87信箱
邮编:100083
联 系 人: 孟繁华 强亚君 张钟达
联系电话: (010)64882138 64876925
传 真: (010)64876971 (24小时开机)
E-mail: cai_zhb@sina.com
开户银行: 北京工商行北太平庄支行
户 名: 中国发明协会
帐号: 0200010009014418562
(二) 承办单位
1.广东发明协会
通讯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号5楼
邮 编:510070
联 系 人:施 明 柯细君 林丽芬
联系电话:020-87688400
传 真:020-87684616
E-mail:gdfm1@126.com
户名:广东发明协会
开 户 行:农行广州市淘金支行解放北分理处
帐号:031301040001153
2.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科技合作促进中心)
通讯地址:东莞市城区新芬路38号科学馆七楼708
邮 编:523007
联 系 人: 叶云 曹霞
联系电话:(0769)22119702 22110173
传 真:(0769)22115405
E-mail:distc@dg3g.com
户名:东莞市科技合作促进中心
开 户 行:工行东城支行向阳分理处
帐号:2010022219000010846
(四) 展品运寄:有关展品运寄事宜承办单位将另发补充通知。
附件:
1.第十六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参展项目汇总表
2.第十六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参展项目情况表
3.第十六届全国发明展览会青少年参展项目情况表
4.评奖委员会审阅技术资料目录
中国发明协会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三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张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