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怪事多,但是今年特别多。
这不,日前,重庆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要求国际联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备案,其中包括通过拨号或专线等方式上网的个人用户。这在国际上也是“蝎子拉屎——独一份了”。
该通告昨日获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同意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据悉,违反该通告不履行备案的个人和单位,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据称最高罚款将达到3000元。
重庆市给出的理由是加强网络管理、打击新型犯罪。不知道我们国家是不是也遭受9·11这种灾难。人家的紧急预置系统没有学好,倒学会以打击犯罪、维护安全为理由干涉公民隐私了。
也不知道重庆市是如何考察的。那网络犯罪分子他能主动、按时、积极地向有关主管单位提交自己的隐私作为备案?如果说这备案机制,管到企事业单位、互连网接入服务商,那也算合情合理。但是要求上网人士都去备案,这一是劳民伤财,技术难题一大把。二是把所有的人民群众都当贼防着,这必将引起网民的反弹。
这不,已经有人把“备案”和“在家夫妻看黄片算不算违法”相提并论展开社会化大讨论了。姑且不说这争论的结果如何,单说这公民意识的觉醒,已不是前两年的状况能相比的了。所以说我们的互联网主管单位的管理手段也得与时俱进才跟得上时代。
早间,经常能够在BBS中看到网友的个性签名。其中有一条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灌水证”。据说是当年BBS社区“严打”回帖灌水现象,网友们自嘲中开的玩笑。看来,这个玩笑很有可能变成现实。不知道那红皮烫金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网许可证”何时能够发到我的手里。
罗添 (责任编辑:十一点五十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