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对普通消费者最“利好”的莫过于信产部除了将建立短信服务商考核退出机制以外,更将大力规范和严查电信行业的“违规服务和收费”,例如电信业务说明不清和虚假宣传,等等。
客观地说,这些本应该早就大力整顿和监管的问题,之所以能够持续存在到今天,只能说明积重难返到了一定程度,否则也不会年年喊管,年年见乱。
就消费者而言,电信服务行业的绝对垄断依然存在,而在这个基础之上来整治,怎么做都难掩一句空话,因为就像医疗行业一样,总是“老子管儿子”,能有多大效力?根据已知的各种整治结果来看,似乎从来都是治标不治本,尤其是一些电信服务商的业务和服务的调整,好像每次都是“迫不得已”、“身不由己”地在做,而且每一次的“降价”似乎都会比以前“黑得更多”。
就拿漫游费来说,不管电信广告上给出的是八毛还是六毛,几乎都没有明说还要加市话费,试问这算不算含糊其辞的虚假宣传?难道非要等消费者发觉话费不对才能得知“真相”?
其实,电信行业的“含糊宣传”不单是一种“故意”,也已经是全行业的一种“默契”,除了上面提到的只提漫游费不说市话附加以外,固定电信行业同样存在着只说IP长途话费不提市话附加的“痼疾”,等等。这些都说明着一个道理:无商不奸!在这场游戏中消费者的权利被最大限度地压制了,消费者除了掏钱没有任何“权利”可言,哪怕是知情权。在电信服务行业,尤其是一些服务商的存在思维,依然是那种黑社会似的“我的地盘我做主”!
同网漫游,真的有必要收漫游费还收市话费吗?到底是一网还是异网?你们到底是一家子的,还是各省市区自己的?
电信服务最基本的是选择权和知情权,要真正地“放权”给消费者在某些人看来不是不行,而是不能,因为一旦一些东西完全透明了,“行业违规”是小,没有了“灰色收入”是大,而这种坚持又能持续多久呢?毕竟电信行业市场化经营是大势所趋。
我想在期待行业监管自律以前,还是先把一些权利还给消费者比较现实,例如消费者有对垃圾短信与“暗箱服务”说不的权利。况且有了权利的消费者,才能使行业监管自律真正得到落实。 (责任编辑:岳黎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