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部门联手通过建立档案和专项管理法律法规进行有效监管
本报讯(记者刘宝芝)记者从市工商局交通分局获悉,该局正在与有关部门配合,对400多家声讯台和短信提供商建立管理档案,档案中详细记录企业的基本信息,一旦发生投诉,有关部门可以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目前,管理档案已基本建成。
违法的声讯台和短信服务严重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消费者的投诉也骤增。因为这些违法声讯信息台大都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也没有纳入信用管理体系,管理难度非常大。管理档案建成后,将把声讯台和短信提供商纳入工商信用监管体系,有效地净化声讯信息市场。
省通信管理局、省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声讯、短信息市场管理的通知》,填补了专项管理法律法规的空白,对声讯短信市场进行有效管理。
通知要求,凡在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已取得信息产业部增值电信业务许可,并在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严格按照如下要求开展业务: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在为用户提供各种电信增值服务或进行业务推广宣传时,必须明确所提供服务的资费标准、订制及退订方法、客服电话。做到明码标价,服务透明化。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提供信息服务时,信息中不得含有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或有害身心健康的不良内容。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严禁通过捆绑订制、设置订制陷阱、发布和传播各类诱骗型、误导型信息等手段,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服务。
——凡在河北省境内开展电话声讯、短信息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必须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及备案手续。
对未按要求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声讯、短信息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省通信管理局依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截至目前,有关部门已经查处了25家声讯台和短信提供商。 (责任编辑:岳黎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