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运营商、专家
据新华社电统计显示,大多手机犯罪使用的都是非实名的预付费手机。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昨日在全国信息产业工作会议上说,为整治手机犯罪及不良短信问题, 2006年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手机实名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多数手机用户对手机实名制心存疑虑。认为一是作为一种沟通手段,通过实名制未必能够减少手机犯罪;二是个人隐私是否能够得到保障。许多人认为,实行手机实名制后,如果制度设计不完善,代理商和运营商能否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令人怀疑。
针对消费者的这些疑惑,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解释说,实行手机实名制将参考有关对个人隐私保护的精神来设计,实行后所积累的经验也有可能为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提供参考。他还建议,为了保证手机实名制的法律效力,建议采用行政法规的形式出台,而不是部门规章的形式。
参与起草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周汉华指出,这部法规对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进行立法保护,一旦正式出台,侵害他人信息就要承担行政、民事甚至是刑事责任。
对手机实名制,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两个移动通信运营商始终保持了相对低调。据了解,以前信息产业部曾下发文件,要求手机用户在入网时登记资料。但在实行过程中,一些预付费业务,尤其是区域性的预付费业务并没有进行实名登记,有些号码二次利用,也没有登记到有效信息。
实行手机实名制之后,运营商将在技术、设备上进行改动,扩充现有的数据库,这些在实名制实行初期将给运营商带来一些成本负担。不过,从长远角度看,实行手机实名制对运营商来讲是利大于弊:一是能减少用户欠费风险,二是运营商可以对客户进行精确管理。从目前来说,客户资料已经成为电信运营商的核心竞争力,实名制提供了这样的契机。
陈金桥也表示,实行手机实名制,最大的困难其实是来自手机用户的认同,而不是移动运营商。 (责任编辑:水涨船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