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应雅巴交易“缩水”说
马云:1.8亿美元做孙正义“顺水人情”
本报记者汪小意康健发自上海
“我也没想到这个事情会被说成那样。”阿里巴巴董事长兼CEO马云昨天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他只是和孙正义在1.8亿美元的财务操作上变换了手法,帮助软银合理避税。
本月27日,雅虎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8-K文件,对原来与阿里巴巴10亿美元交易中的细节作出了调整:雅虎原支付的1.8亿美元从购买阿里巴巴发行的27703203新普通股,改成购买阿里巴巴股东(不包括软银)手中的27703203普通股,软银原支付的1.8亿美元从购买阿里巴巴股东手中的27703203普通股,改成购买阿里巴巴发行的可转股债券(可转换成阿里巴巴 27703203普通股)。
网上由此出现一种猜测:雅虎变相少付阿里巴巴1.8亿美元。但马云却认为,此事的关键在于,由雅虎替代软银,充当阿里巴巴原股东套现的现金来源。
“我从第一天起就没有搞清新股和老股的区别。”马云对此毫不避讳,“但是,10亿美元的交易从没有改变过。”
疑点正出在软银从收购阿里巴巴普通股转向持有可转股债券的目的上。就在雅虎公布了8-K文件之后,就出现了评论,称软银可进可退,进可持有阿里巴巴股票,退可套现走人。
马云认为这种说法很可笑。阿里巴巴已经对软银作出了限制:7个月内(2006年4月前)软银必须将可转股债券转成阿里巴巴的股票。
“如果软银愿意拿钱走人,我更开心。”马云强调,正是孙正义作出了“牺牲”,让出了在淘宝网的股份,才让阿里巴巴“用最少的股权换得雅虎最多的现金”。他的依据是,阿里巴巴及淘宝网必将上市,现在退股走人是非常吃亏的。“这就是我欠下孙正义的人情,现在我用这种方式来还,帮孙正义合理避税。”
由于马云及原来的原始股股东不希望过分摊薄所持股份,但马云又希望从雅虎手中拿到更多的现金,所以,如何变着法子让杨致远为他所见到的任何值钱的东西掏钱,就是马云谈判中不断追求的目标。软银向雅虎支付3.5亿美元出售其所持的淘宝网股份,其中1.7亿美元属于套现,应在日本纳税;另1.8亿美元如果变成现金再向阿里巴巴的其他股东购股,由于有现金出现也需要纳税;但如果1.8亿美元不作为其他股东套现的现金来源,而是直接变成可转股债券,则可避免针对现金收入要收的重税。因此,杨致远“大方”地调整了条款,帮马云做了这“顺水人情”。 (责任编辑:赵秀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