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IT消息】(文/王亚红)中国联通于昨天(29日)发布详细业绩公告,公布了2004年度关联交易事宜并发布了新CDMA租约(3月24日签订)。
新CDMA租约 联通A股转让租权
根据新CDMA租约,A股公司有权将其在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新运营实体,在此基础上,联通新时空同意向A股公司出租其CDMA网络中所有的已建设容量。该协议需要经过A股公司独立股东大会批准才能生效。该协议规定,第一期(首个租赁期)合同时间为两年,从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计。新CDMA租约可按新运营实体的选择延期,时长由新CDMA租约双方商定。
新运营实体获CDMA租权
根据新CDMA租约的转让协议,A股公司同意向新运营实体转让其在新CDMA租约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根据转让协议,A股公司将不再是新CDMA租约的一方,而新运营实体将取代A股公司成为新CDMA租约协议方。转让后,新运营实体将取代A股公司行使并享有A股公司在新CDMA租约项下的所有权利,如同新运营实体始终是新CDMA租约的订约方一样。该转让协议也等待A股独立股东大会的批准。
联通集团是唯一获信息产业部颁发牌照,在中国提供CDMA移动通信服务的营运商。联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即联通新时空负责在全国范围内建设CDMA网络,并拥有中国境内的全国范围内的CDMA网络。联通集团已从二零零二年开始分阶段根据旧CDMA租约向联通新时空在十二省市、9A区域及9B区域租赁CDMA网络容量。
新运营实体拥有独家经营权和所有已建设容量
新CDMA租约的各方同意,新运营实体应有独家权利在十二省市、9A区域及9B区域提供CDMA服务。所有的营运收入,包括通话费、月租费、网间结算收入、销售UIM卡和手机的收入以及营运CDMA网络产生的或与其有关的其它收入均应属于新运营实体。
联通新时空同意按新CDMA租约的条款,向新运营实体出租其CDMA网络中所有的已建设容量。
租赁费
根据新CDMA租约,CDMA网络的租赁费如下:
2005年,新运营实体经审计的CDMA业务收入的29%作为租金;而上限租网费用为100.17亿元,此前联通租网费用是按每名用户成本支付。
2006年,新运营实体经审计的CDMA业务收入的30%作为租金。同时规定,不管CDMA业务收入为何,CDMA网络的每年度的租赁费不能低于“最低租赁费”。2005年的最低租赁费为“旧CDMA租约”租赁费总额的90%,2006年则为新运营实体就二零零五年按新CDMA租约向联通新时空支付的租赁费总额的90%。也就是说,每年的最低租赁费为上一年的租赁总额的90%。同时,新CDMA租约项下的租赁费水平乃参考本公司对行业趋势的了解,包括CDMA用户、ARPU水平等而制定。
( 责任编辑:赵秀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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