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援助》栏目主持人:您好! 感谢贵栏目给消费者提供了一个说话的机会,来说说买了手机后的烦恼。我买了一部自己心仪的手机,兴奋劲儿还没过,问题就来了。而且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还很不方便,这事实在窝心,现在可以一吐为快了。 我于2003年6月28日,购买了一部CECT818手机。购机时,我还特别问到售后服务,店方说,如有问题拿回店里修。当年12月手机就出现了不开机的问题,当我来到该店时,早已换成卖温州鞋的店了。百般打听,无人知其下落。经咨询了解到公主坟有维修点。我家在南城,当时正值隆冬季节,寒风凛冽。我利用休息日,倒了几次车来到公主坟。工作人员说要返厂修理,至少需要半个月,具体取机时间不能确定,让我经常打电话问问。按有关规定,我提出借一部手机代用,回答没有。 当时正是孩子考学阶段,我给所有学校留的联系电话都是我的手机号,为此,耽误了很多事。第一次维修是2003年12月24日送,2004年1月9日取,故障处理方法是"更换主板"。最令我气愤的是更换了新主板的手机,仅仅用了五天,又出现了原来的问题。于是,我于1月14日第二次将手机送回,1月18日取走,处理方法是又换了一块主板。鉴于这种情况,我想问问有关部门,主板质量怎么这么差,既然手机各部分零件的生产技术还不过关,怎么能卖出去呢?由于你们的过失而造成的后果,让消费者承担,这合适吗?由此给消费者带来的诸多不便,应由谁负责呢?这次维修后仅过了一个月,同样的问题又出现了,可我实在是没有精力再为它跑路了。路程远,交通不便,每到休息日我还有很多其它事要办,虽然还未过保修期,但我也没时间去修了。现在这部待修的CECT818手机仍静静地躺在我的抽屉里。 消费者:寒心 手机三包规定"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当消费者寒心的手机多次出现故障并修理不好的情况下,他有权要求更换新机。 对于消费者提出的这款手机是否存在设计或质量缺陷,我们只能再次呼吁召回制度出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因商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信息产业部门移动电话(电话机)产品质量投诉中心、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机构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申诉,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也可以依照《仲裁法》的规定与销售者、修理者或生产者达成仲裁协议,向国家设立的仲裁机构申请裁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责任编辑:赵秀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