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观点 月租费损害公平交易权
市律协方面认为消费者为本应由电信行业承担的经营成本“埋了单”
“月租费实际上是政府计划经济的产物,它的存在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市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昨日表示,他非常赞成取消电话月租费。
邱宝昌说,即使数月出差在外不通话,也要一分不少地交纳月租费,否则就会被停机,很多消费者对此有看法。
针对“月租费是经过政府批准收”的观点,邱宝昌认为,那是早先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安装、使用电话的人少成本高,所以才收取月租费的。在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使用电话的人越来越多,应该早早终结政府干预行为。这种经营成本应该由电信行业自己来承担,不应通过月租费的形式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让消费者为其经营成本“埋单”,否则是违背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公平交易原则。
“消费者所交纳的费用应该与其享受的服务对等”,邱宝昌建议,不妨把月租费记入通话成本中,按通话时间的分、秒来计算收费,不单独另行立项,就像取消原来的初装费、机场建设费一样,这样才能使费用更透明、计量更准确,得到服务即付费,从而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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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龚伦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