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极网12月1日消息(记者 于艺婉)五次申请手机入网许可未果,没有手机牌照的奥克斯将信息产业部告上了法庭,依据是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行政许可法》中规定移动通信产品不在行政审批之列。至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还没有给予是否受理的答复,不过,当原告奥克斯获悉手机审批制度将改为核准制度后,也开始了耐心的等待。 今天,记者致电信息产业部相关人士问及手机核准的细则,对方表示,今年9月15日开始施行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9号令《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中有相关的说法。“这是国家发改委颁发的文件,怎样核准应该问他们更合适。”信产部人士说。 记者马上与国家发改委新闻办公室取得了联系,一位女士说:“19号令是一份指导性文件,而手机具体业务的管理还在信息产业部。”同时还称近期没听说有关于手机核准制度的说法。 而后记者又拨通了另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家发改委人士的电话。“这个制度需要进一步规范,你问这个的时间还稍早,该有说法的时候肯定会有说法。”按照WTO的规定,中国政府将于今年年底放开对于手机牌照的管制,这个时间是否与“核准”制定出台相一致?发改委人士不愿正面回答,一再表示“不是说这件事的时候。” 至此,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均未给出今后手机将怎样核准的说法。(完) 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9号令总则(摘录) 企业投资建设实现核准制的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送项目核准机关。项目核准机关应依法进行核准,并加强监督管理。而附则的最后一条是这样陈述的: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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