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从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已经编制了十个“五年计划”,目前正在着手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研究、编制工作。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十一五”由“计划”更名为“规划”。而更大的变化体现在规划的编制方式,规划法制化、民主化程度,让人们看到的是政府在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工作透明度上的巨大进步。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为实现电信电子强国目标奠定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通信业的发展既要考虑国家总体部署,也要与建设强国的战略构想相衔接,更要尊重客观规律,必须统筹考虑和安排,以科学、协调、有序、有效地推进各方面工作。 电信业“十一五”规划做为电信强国目标提出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电信行业、企业发展的指南,信息产业部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王旭东部长任组长的信息产业(包括通信业、无线电管理和电子制造业)“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合理地编制电信业“十一五”规划对于实现电信强国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根据“十一五”规划的统一部署,信息产业部组织专家在征求相关司局和社会公众意见后提出了电信业和无线电管理“十一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共27大项、92小项,并由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出面,发起组建通信规划专家委员会,由各省通信管理局、各大运营企业以及部分省公司、部分设计研究单位推荐相应的专家,通过会议的形式成立规划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共有成员单位118个,其中有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和国家邮政局,六大电信运营公司及其下属的66个子分公司,还有16个邮电通信规划设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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