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改革之后,回首电信的监管体制,已是天翻地覆。十年前,电信业带有浓厚的国家机关色彩。国有的邮电局系统对电信业的监管、运营和服务实行“一言堂”。就好比一场球赛,邮电局自身既是球员,也是裁判,还兼着其他球员的经纪人,唯一对其具有约束力的,就是上级政府的行政管理。 而如今的监管体制则实现了政资分离、政监分离,作为市场监管机构的信息产业部有关部门并不掌握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电信监管已经进入了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科学监管阶段。 引入新风尚 就在上个月,“下一代网络与电信管制政策研讨会”在江苏无锡召开。信息产业部领导、全国各省市通信管理局领导和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家、学者们一起,就大家共同关心的NGN的电信管制政策展开深入探讨。这种活动在十年以前是不可想象的,涉及下一代网络管制这样的大事,要是放在过去,主管部门保密还来不及,是根本不可能打开门来征询意见的,由此可见改革给我国电信监管带来的新风尚。 今天电信监管并不等于“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相反,必须要实行以法律为准绳的科学决策,我国电信产业的监管制度正在科学化、法制化的道路上快速前进。 独立监管制度羽翼渐丰 回顾我国在电信监管方面的探索之路,会发现这种改革尽管是“摸着石头过河”,小心翼翼,但两大主旋律一直就没有变过:一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另一个是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党的十六大以后,建立了专门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初步实现了政府管理职能与所有者职能的分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建立,为探索政府宏观政策职能的实现方式提供了平台;《反垄断法》的讨论与草拟,使事前监管方式与事后反垄断方式的分离成为可能;1998年信息产业部的设立,尤其是2000年《电信条例》制定以后,独立的电信监管制度羽翼渐丰。 把市场还给市场 实际上,即使在发达国家,监管的总体发展趋势也是在加强而不是放松,美国长话与市话定价中的交叉补贴考虑就是一例。人们都已经认识到,在一个现代电信市场环境下,针对运营商可以有多种约束,比如市场竞争约束与企业产权约束,但是无论如何政府监管是所有约束中最有力、最具人性化的组成部分,一旦放松,将导致主导运营商恶性竞争与侵犯用户利益的现象大量出现,其后果将会非常严重。 市场经济,不是放松监管,而是加强监管;科学监管,不是唯命是从,而是以人为本。当年西方在向近代社会演进时,有一句口号:“把上帝还给上帝,国王的归国王。”而我们十年来的监管体制变迁,正走在一条“把市场还给市场”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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