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东以至全国首例,“最后一公里”如何解决再成焦点
本报讯 因为只能选择铁通而无法报装中国电信的固定电话,两名广州旭景家园的业主一怒之下,将房地产开发商诉至法庭。昨日,此案在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
目前,因为业主无法自主选择电话运营商而引发的争议、纠纷,在全国可谓此起彼伏,相当普遍,但真正进入司法程序的却非常罕见。据业内人士称,旭景家园的这一案件,在广东省乃至全国都可能还是首例,它将对今后此类事件的处理产生深远的影响,备受争议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也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昨日,来自旭景家园和其它具有类似遭遇的小区的数十名业主以及通信界的业内人士旁听了审理过程,显示出对该案极大的关注。
作为原告的两名旭景家园业主温小华、戴刚,分别于去年2月和8月入住后,向广东省电信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报装固定电话,均未成功。广州电信市场经营部的答复是:由于开发商、物业公司不允许我公司进入该小区进行电信管线施工,目前暂不能为您提供固定电话的通信服务。
两名原告据此认为,房地产开发商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违反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电信条例》的规定,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自主选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准许广州电信进入旭景家园进行电信管线施工。
据旭景家园业主反映,在其小区,他们只能报装广州铁通的固定电话,宽带也只能选择开发商入股的E家宽,而且时不时出现电话无法拨通、宽带老是断线等问题。业主们自从两年前报装广州电信的固定电话失败后,就自发组织起来,不断地与开发商交涉,最多时有数百名住户集体签名提出诉求,但一直得不到解决,最终不得不诉至法院。
而在法庭上,被告律师请求驳回原告的起诉。理由是,原告是报装广州电信的电话,是与其发生的合同关系,如果广州电信逾期不能装机,原告应该起诉广州电信。至于广州电信如果受到了某种阻碍,应由其另行起诉开发商。因此,被告一方认为,原告与其并无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属于诉讼主体不符。
同时,被告一方坚持认为,并无任何有力的证据证明其阻挠了广州电信进入小区进行管线施工。
由于双方均不同意调解,法庭对此案将择日判决。
记者随后与广州电信方面联系,其有关负责人表态说,只要广州电信被允许进入小区,将无条件地按期给住户安装固定电话,不可能不作为。
记者手记:“最后一公里”应公平开放
在全国各地,尤其是新建小区,固定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的接入都出现了“最后一公里”的困惑。由于住户无法自由选择运营商,导致纠纷不断。
争论了好几年,这一问题的解决仍然没有实质性的突破。在这个意义上,旭景家园发生的诉讼案件,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
我国《电信条例》明文规定,“电信用户有权自主选择使用依法开办的各类电信业务”;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电信用户选择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办的电信服务”。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如果电信运营商通过排他性协议或者其它不正当手段限制用户选择其他运营商的服务,那么就侵犯了用户的自由选择权,应当受到处罚。但是,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商实施的阻碍行为,则不属于通信管理局管辖的范围,应由建设部门负责。
事实上,用户是否有权决定驻地网“最后一公里”的接入商,关键在于其产权归属。然而,国家建设部虽然认定房地产项目的配套设施包括通信管线设施,但在其产权归属上并未有明文规定。
对此,信产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产权问题并不应成为争议的焦点。“商品房卖出后,通信管线的产权当然归业主所有;而小区的管线则归所有业主共同所有。”
他表示,运营商要进行驻地网经营,其先决条件就是平等接入,不能与房地产开发商签定任何排他性的协议,强制性地为用户提供某一运营商的服务。“剥夺用户的自主选择权,这是与我国电信改革的精神背道而驰的,同时也已经涉嫌不正当竞争。”
陈金桥说,“最后一公里”垄断问题引发的纠纷,以及其中存在的非公平交易现象,正是我国电信业开放与竞争中各种复杂关系的呈现。
目前,我国在这一新问题上的规定还有些模糊,也缺乏具体的操作性。而不少国家和地区则对此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在地产项目开发的同时建设通信管道,并向所有的电信运营商开放,而用户可以自由选择接入。如果开发商有意阻止某家运营商进入,则可能随时遭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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