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受瞩目的《电信法》起草目前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在2月20日召开的“2004年中国电信业发展与政策通报会”上,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蒋耀平透露,《电信法(征求意见稿)》已经送有关部门和企业。 2003年,信息产业部遵照中央“依法治国”的要求,按照反映现实、考虑趋势、立足国情、借鉴国外的立法思路,加快了信息产业立法,尤其是电信立法的步伐。在《电信法》起草过程中,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电信法进行了横向比较研究和专题研究,并对立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广泛征求各运营企业、各界专家和国务院各组成部门及其他相关所属单位的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电信法(征求意见稿)》。 蒋耀平表示,《电信法》立法的指导思想是“打破垄断、公平竞争、优化配置、加强监管”。为此,需要调整好电信管制部门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关系、电信管制部门与电信企业之间的关系、电信企业与电信企业之间的关系、电信企业与电信用户之间的关系。前两种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是电信管制法调整的范围,也是各国电信立法的重点。后两种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是民商法调整的范围。 作为2004年信息产业部的一项重要工作,蒋耀平表示,在充分征求国务院相关组成部门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后,将尽快形成《电信法(送审稿)》提交国务院审议。同时,全力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电信法》审查工作,配合做好立法调研和电信法(草稿)的修改、论证和完善等工作,促进《电信法》早日出台。 另据透露,为解决我国电信发展过程中突出的互联互通问题,去年以来信息产业部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开展了互联互通刑事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目前司法解释已经形成审议稿,并将于近期由最高人民法院审议。(中国信息产业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