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网讯】美国弗吉尼亚州联邦上诉法院在北京时间2004年1月16日作出裁决,认定在Sun微系统公司诉微软一案中,尽管Sun所列举的356项事实正是微软与美国政府就有关的反垄断案达成的和解方案中的一部分,微软仍有权利对这些事实提出质疑。 这项裁决使得Sun对微软的起诉变得较为困难,不过上诉法院并没有完全驳回这个案子,也没有否认与案件有关的主要调查结果。 在一份长达14页的裁决中,美国第四巡回上诉法院的三名法院推翻了美国巴尔的摩地区法院法官Frederick W. Motz在2002年作出的裁决。 Motz法官当时作出的裁决是,微软将不能对案件所涉及的412项事实中的356项进行辩驳。而上诉法院则认为,Motz广泛采纳微软与美国政府达成的和解方案中的事实,这种做法并不妥当。 上诉法院的法官表示,地区法院的做法限制了微软为自己进行辩护的能力。他们还告诉Motz,要他依据新的标准对案件重新进行审查。 Sun负责法律事务的副总裁Lee Patch表示,该公司对上诉法院的这一裁决感到失望。但是她说,上诉法院的裁决将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进程。此案预计将在2006年1月正式开庭审理。 2002年4月,Sun、网景通讯公司、Bust.com以及一些消费者共同对微软提出了起诉,它们宣称微软以非法手段在软件行业获得了垄断地位。 而早在1998年,美国政府就指责微软在PC操作系统市场上存在垄断行为,违反了美国反不正当竞争的“谢尔曼法案”。后来,微软与美国政府就此案达成了和解。 根据美国的法律,有关反垄断的案子可以采纳其他同类案子的调查结果。不过上诉法院的法官表示,Motz在Sun诉微软一案中对这项原则的运用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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