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若改现行法律 电脑能免受病毒威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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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05 15:59
转自:
金山毒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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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美国的计算机犯罪法,当某人受到电脑攻击时,采取报复手段对别人进行反击的行为被视为违法。但有安全专家近日直呼,那些不知不觉中向别人传播了如尼姆达等具破坏性病毒的人,也必须受到压制。
在最近举行的Defcon黑客大会上,AnchorIS的首席信息官蒂莫西慕伦称:"不可置疑,当今互联网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恶意蠕虫的肆意传播"。他表示,蠕虫是一种能自我繁殖的病毒形式,一旦发作,会给计算机带来巨大的破坏。并且,病毒感染PC机后,还会利用被感染机器在更广泛的互联网上发动攻击。慕伦不无忧虑的强调,新的蠕虫又即将出现,其破坏性会更大。
为止,他强调反击病毒的防范策略需要获取政治上的一些支持。最近由影视音乐界人士支持的一份议案,将会由议员提交给美国国会,要求给予他们对互联网盗版进行打击的权利。此份提案是由国会议员霍华德伯曼首先提先,旨在防止产权拥有者将有破坏性且带欺骗性的数字文件放到P2P网上以损害用户。
慕伦声称,他有一种与众不同的防御病毒的思想,主要是为了增强网络空间的安全,并不损害任何计算机系统。他称,那些被攻击过但未受到感染的电脑可用来追踪那些发动攻击的电脑,从而阻止蠕虫进一步向其他电脑蔓延。通过这种方法,发动攻击的电脑会被瘫痪,需要管理员才能重启,但仍然保持在线且没有其他危害。慕伦称,依据目前的法律,他们这种做法被视为违法,因此希望当局能够对法律进行些修改。他还表示这可能不是很合情理,但却是他们所尽的一点小小责任。
然而有几位美国官员对这一思想的道德性提出质疑。他们表示,这样做已经入侵了别人的系统,然而处理这种问题其实存在更多合法且能接受的方法,而不是黑掉别人的系统。况且,这种做法有可能存在黑错电脑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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