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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霍兰德·奈特律师事务所电信法专家惠勒近日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不仅意味着中国电信市场要进一步对外开放,而且也意味着中国应抓住外国电信市场尤其是美国电信市场提供的巨大机遇。 惠勒表示,尽管他从事的有关中国的法律咨询业务不多,但他认为中国电信行业起码可以从3个方面努力进入美国市场:第一,中国可以通过标准化协调,在中国设计、制造、检验电信产品,然后向美国出口,一步到位。过去,许多产品经由日本设计、中国制造,再输往美国,过程复杂且影响出口。现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尽管这不是惟一因素),产品检验属于中美双方之间的事,检验地点可以放在产地来做。当然,标准化协调是一件复杂而费时的事,牵涉到工程师、政府官员等多个方面,但是这事非做不可。 第二,美国已经根据世贸组织要求,承诺向世贸组织成员开放双边电信服务,中国电信公司可按世贸组织规章申请扩大中美两国之间在海底电缆和卫星等方面的通信业务。 第三,按照世贸组织规定和美国作出的有关法律调整,世贸组织成员享有在美国经营美国无线通信业务的权利,一些世贸组织成员已经开始利用美国提供的这一便利,中国也应及早利用这一机会。 惠勒介绍说,美国政府对有意参与美国无线业务的外国公司股份的组成和外国政府对该公司的控制程度非常敏感,美国参议员霍林斯坚决反对政府参股达60%的德国电信兼并美国声流公司。一项由德国电信、声流公司、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联合签署的关于两公司兼并的协议载明,“通信业对美国政府履行保卫国家安全的责任至关重要”,“保护秘密的、受控制未解密的以及敏感的信息对美国国家安全也非常重要”。协议规定德国电信必须指定一位高级官员每年年末向美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提交一份报告,评估公司当年执行协议的情况,其中包括执行协议的政策和程序。 惠勒还指出,安全因素是外国公司进军美国无线业的另一障碍。美国政府认为,电信业是美国政府的战略资产。它还担心,兼并后的电信公司可能会拒绝美国当局有关保卫国家安全方面的要求,如监视犯罪分子的通信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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